“下基層,接待單位不得警車開道迎送,不得挂橫幅(包括電子屏顯示),不得列隊歡迎……”在浙江省公安廳機關大院,説起廳裏的下基層新規矩,機關民警小金今天一口氣説了“三個不得”,還不忘補充一句“廳領導和機關民警都一樣的要求”。
這“三個不得”,出自《浙江省公安廳關於厲行節約勤儉辦事的若干規定》。浙江省公安廳黨委近日進行專題研究,制訂了這一新規定,旨在進一步改進廳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樹立良好形象。
新規矩從控制會議開始做起。省公安廳提出,要堅持簡明、務實、高效的辦會原則,嚴格控制會議規模、規格和費用,加強對會議的計劃和統籌,科學合併、套開相關會議。今後,廳機關各部門須在每年年初提出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後報廳黨委會討論決定。計劃外會議從嚴控制,必須召開的,得填寫《會議審批表》並報廳領導審批同意。廳機關各部門要盡可能採取電視電話會議、視頻會議的形式研究部署工作,要求基層所、隊長參加的會議從嚴控制。
省公安廳明確規定,全省公安系統內部接待原則上安排在單位食堂或內部招待所,實行工作餐或自助餐,不上酒水。全省公安機關組織的各類會議一律實行自助餐,不安排會餐。各部門的接待經費使用情況要定期公開,接受監督。
今後,全省公安機關將從嚴控制因公出國(境)。選派出國(境)人員堅持業務對口、按需選派原則,不搞輪流照顧。
省公安廳機關的公務用車管理,實行部門集中管理、統一使用的原則,2009年公務用車購置及用車費實行“零增長”。非特殊原因,不得提前報廢更新車輛,嚴禁超標準配置車輛。廳機關各部門不得將車輛指定或變相指定為個人專車。廳機關民警下基層工作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禁擅自公車私用。
省公安廳還明確,廳機關各部門和個人的執行《規定》情況,要列入廳機關年度考核內容。如違反規定,造成影響的,要嚴肅處理。(記者 朱海兵 通訊員 趙軍 謝曉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