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近日印發《全國麻疹監測方案》,旨在加強麻疹疫情監測,有效預防和控制麻疹疫情的發生。
《監測方案》提出,麻疹疑似病例定義為:具備發熱、出疹,並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結膜炎症狀之一者;或傳染病責任疫情報告人懷疑為麻疹的病例。傳染病法定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人,一旦發現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應及時報告;對尚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城市必須在6小時以內、農村必須在12小時以內報至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同時在24小時內寄出傳染病報告卡。
《監測方案》指出,現階段麻疹暴發定義為:以村、居委會、學校或其他集體機構為單位,在10天內發生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或以鄉、鎮、社區、街道為單位,10天內發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一旦符合暴發疫情標準,應立即上報。縣級疾控中心在接到疫情報告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開展調查,同時對當地各級醫療單位,特別是基層醫療單位主動開展病例搜索,評估疫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15歲以下兒童麻疹疫苗接種情況、病例免疫史、學校查驗接種證工作開展情況、居住環境、當地人口流動和醫院感染情況,採取應急接種、醫院感染預防控制、傳染源管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