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的實施意見》出臺,明確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目標,今後雲南省煤礦瓦斯治理將設立瓦斯治理專項基金,瓦斯治理和安全生産也將納入地方政府政績業績考核。
為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實現全省煤礦安全生産形勢的明顯好轉,雲南省政府經過近一年的醞釀,在廣泛徵求各州市政府、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煤礦企業等的意見後,出臺了該《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規定,地方各級政府要健全煤礦瓦斯治理協調機制,要強化地方政府和煤礦企業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産納入政績業績考核內容。同時,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提取煤炭生産安全費用用於安全生産,建立煤礦瓦斯治理專項資金,加大瓦斯治理投入力度。煤礦瓦斯治理專項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統一管理,資金使用計劃報縣(市、區)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審批實施,州(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檢查。
此外,《實施意見》還就完善責任體系、健全管理機構、確保制度落實、加強監管監察、建立瓦斯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落實瓦斯抽採利用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記者 李犁 通訊員 李朝貴 高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