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切實減輕參保單位負擔,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拉動內需,促進消費,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佈《關於調整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決定2009年調整全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通知》規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在6%以上的統籌地區,繳費費率下調1%。單位繳費費率執行6%的統籌地區維持現有的繳費費率不變。個人繳費和個人賬戶劃撥比例維持不變。其中省直、長沙市等統籌地區,單位繳費費率由8%調整為7%;株洲市、衡陽市、岳陽市、永州市、婁底市、湘西自治州等統籌地區,單位繳費費率由7%調整為6%。
《通知》規定,安全生産形勢較好和基金結余較多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浮一檔。其中省直、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益陽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對參保單位屬於二、三類行業的,下浮一檔費率徵收工傷保險費;衡陽市、邵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婁底市、湘西自治州維持現有的繳費費率不變。
《通知》規定,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在各統籌地區現有繳費費率基礎上下調0.1%,各統籌地區應按照《關於實行生育保險政策項目內分娩醫療費全額支付管理的意見》(湘勞社工字[2007]111號)文件要求,2009年全面實現政策項目內生育分娩醫療費用全額支付。
本通知規定執行時間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廣鐵、電力行業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