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校捨得建設和抗災標準,應適當高於當地一般建築的標準;確保校捨得建築質量,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勒令整改,未經驗收合格的校捨不得使用,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廣西校舍抗震設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裏明確了以上內容,要讓每一所學校都成“放心工程”。
為做好廣西新建、改建校舍抗震設防工作,保證師生安全,《意見》從幾個方面對校舍建設進行“加固”,並將加強對校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放到首要位置,要求各地校捨得建設和抗災標準應適當高於當地一般建築的標準,地震、教育、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所有學校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對隨意降低抗震設防標準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造成損失的,要負賠償責任。
科學選址是確保新建校舍安全的重要保障。《意見》提出新建校舍避開活動斷裂帶、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塌陷等地質災害隱患,並高於當地防洪標準要求的洪水淹沒線。學校建設要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證件。同時,校舍建設應納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範圍,以保證校舍建設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技術標準的框架內進行,確保工程質量。
《意見》認為,工程施工質量是保障新建、改建校舍安全的重要環節。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設部門要強化對新建、改建校捨得建設情況巡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確保校捨得建築質量,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
《意見》要求從嚴執行工程驗收標準,新建、改建校舍竣工投入使用前,應依據相關國家標準進行嚴格的驗收,並在驗收中注意抗震相關內容。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勒令整改,未經驗收合格的校捨不得使用,否則,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於正在使用的校舍,《意見》要求迅速開展校舍抗震設防加固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儘快開展對已建、在建校舍抗震設防能力進行全面的調研評估活動,對達不到抗震設防要求的校舍,要制定整改加固的工作計劃和投資估算,在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校舍改造加固,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