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日前通報了甘肅省金塔縣人民醫院偽造臨床檢驗結果事件和福建省三明市第二醫院麻醉醫療安全事件的有關情況,對兩所醫院予以通報批評,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這兩起事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2008年9月3日至10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第二醫院陸續發生4起患者在施行麻醉術過程中和麻醉術後出現呼吸心跳停止、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事件。經調查,這4起麻醉醫療安全事件均與該院圍手術期患者管理不當有關,主要存在問題為:醫療安全意識不強,規章制度落實不夠,醫療技術準入管理不嚴,醫療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
三明市委、市政府已給予三明市衛生局局長行政警告處分,分管局長和醫政科長行政記過處分,三明市第二醫院院長撤銷職務處分,分管麻醉科的副院長和醫務科長免職處分,分管醫療的副院長行政記大過處分。三明市衛生局根據《執業醫師法》對3名責任醫師已作出吊銷《醫師執業證書》和暫停執業活動12個月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三明市第二醫院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
2008年12月24日,有關新聞媒體披露了甘肅省金塔縣人民醫院弄虛作假,偽造檢驗結果的事件。事件曝光後,衛生部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臨床檢驗專家趕赴金塔縣,與甘肅省衛生廳調查組共同開展現場調查。經調查核實,這是一起醫院單純追求經濟收益,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例。主要違規事實為:醫院在2008年全縣職工的健康體檢中,對數千人進行了血常規、肝功能及血脂檢驗等項目的臨床檢測,但均沒有相應的原始檢驗記錄,沒有出具真實、有效的檢驗結果;2007年1月以來,醫院出具的血清鐵、血清無機磷的檢驗報告中,絕大部分檢驗結果虛假;醫院存在不規範進行澱粉酶檢測等其他問題。
根據調查結果,甘肅省衛生廳對金塔縣人民醫院給予了警告處分,撤銷了其二級甲等醫院稱號,並吊銷檢驗科主任陳玉蘭的醫師執業證書。衛生廳同時向全省發出通報,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金塔縣縣委、縣政府決定免除金塔縣人民醫院院長職務,給予副院長留黨查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縣衛生局局長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副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責令主管副縣長做出深刻檢查。
衛生部通報認為,三明市第二醫院發生的4起麻醉醫療安全事件,暴露出部分衛生行政人員、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醫療安全意識不強,部分醫療機構規章制度不健全,貫徹落實不到位,在醫療質量控制和醫療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諸多薄弱環節。金塔縣人民醫院偽造檢驗結果事件反映出目前個別醫療機構背離正確的辦院方向,無視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錯誤傾向,同時説明一些醫院臨床檢驗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諸多薄弱環節,亟需改進。
鋻於以上事件,衛生部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從這些事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加強醫院管理:
一是堅決以人民健康為重,明確辦院目的和服務宗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在醫療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始終堅持正確的辦院方向,把追求社會效益貫穿于醫療服務和醫院管理工作的始終,堅決克服和糾正各種單純追求經濟收益的行為,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創造良好的條件。各地要結合醫師定期考核和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工作,加強對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服務宗旨、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和職業責任教育,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防範、杜絕在醫療活動中弄虛作假、危害群眾健康權益的惡劣行為。
二是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臨床檢驗工作的管理,加強醫院內部管理。各地要以縣級醫院為重點,根據《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及《醫院管理評價指南(2008版)》等有關規定,立即開展對臨床檢驗工作的自查自糾,通過梳理問題,完善制度,強化措施,加強管理,保障並持續改進臨床檢驗服務質量。各醫院要通過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組織管理結構,加強對內部科室的管理和考核,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三是抓好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的重點和薄弱環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建立健全並貫徹落實各項醫療核心制度和醫務人員崗位職責;狠抓對醫療服務過程中重點科室、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人員的監控和管理;加強質量檢查和考核,制定並落實考核方案和獎懲辦法,確保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減少醫療安全事件的發生。
四是增強責任意識,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從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利益的高度,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對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日常監管,防範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