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明確了2009年將繼續實施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專項補助經費項目(以下簡稱“專項補助經費”),並加大了投入力度。
專項補助經費是中央財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家有關財政政策規定,從2006年開始設立的,已實施三年時間。三年來,專項補助經費共支持了內蒙、吉林、湖北、湖南、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地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共41個基礎測繪項目。通過項目的實施,極大地緩解了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投入不足的矛盾,引導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各地區政府部門更加重視並加大投入本地區基礎測繪工作,幫助解決了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發展中急需解決的問題。有關地區的測繪部門利用專項補助經費資金和地方政府的配套投入,完成了大量基礎測繪工作,形成了一批質量高的基礎測繪成果並陸續提交經濟社會各領域使用。一些成果已在西部大開發和興邊富民等政策的執行中得到很好的應用。
目前,國家測繪局正在財政部的指導下,進一步完善有關措施和工作機制,加緊開展200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編制的工作,不斷推動該地區基礎測繪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