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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小額貸款新政策加大金融信貸力度助創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1日   來源:福建日報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人事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此次出臺的新政策著眼于加大金融信貸力度,推動創業促就業。

    在採訪中,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對新政策進行了解讀。

    政策突破:扶持對象擴為四類人群 三種小額貸款享受貼息

    《通知》規定,小額擔保貸款對象範圍為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業,具有福建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以下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以及農村三類居民(具體包括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持《殘疾人證》人員;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同時鼓勵符合條件人員積極申請其他形式小額貸款。

    小額擔保貸款應向戶口所在地社區或者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或《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項目計劃書等。

    小額擔保貸款、其他形式小額貸款、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均可享受貸款貼息優惠政策。提高貸款貼息比例,統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給予全額貼息。

    政策解讀:福建省從去年開始率先在全國實施對非財政基金擔保的小額貸款貼息補助,原先的小額貸款貼息比例按照小額擔保貸款、其他形式小額貸款以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分成3個檔次。而此次新政策實施統一貸款貼息比例,即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給予全額貼息。同時,福建省農村三類居民也首次進入小額擔保貸款對象範圍。

    鼓勵創業:高校畢業生創業 政策進一步明確

    《通知》規定,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應提交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注有“待就業”字樣的“全國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和畢業證書作為證明材料。

    凡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其創業地與戶籍地或者登記失業地不一致的,可在創業地享受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優惠政策,比照創業地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申請程序辦理。

    政策解讀:新政首次將高校畢業生的貸款申請程序單列説明,明確了高校畢業生享受創業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同時,異地創業優惠政策的明確落實,有望推動更多的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推進就業:放寬享受貼息優惠範圍 提高優惠貸款最高額度

    《通知》規定,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及國家産業政策不予鼓勵的行業外,凡當年新招用人員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小企業,均可享受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優惠政策。

    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企業,最高可享受人民幣200萬元的優惠貸款額度,期限不超過2年。對達不到上述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實際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人員的人數,給予人均2萬元的貸款貼息額度,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

    政策解讀:以前政策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界定不明確,此次政策明確了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界定,便於更多企業享受優惠政策,以充分發揮小企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同時,優惠貸款最高額度從以前的100萬元增加到200萬元。進一步放寬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優惠條件,並大幅度提高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貼息額度和比例,扶持其發展壯大,鼓勵企業更多地吸納政策扶持對象人員就業。

    保障有力:省級財政貼息比例增至80% 降低反擔保門檻設獎補機制

    小額擔保貸款、其他形式小額貸款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的貼息資金省級財政負擔80%,設區市和縣(市、區)財政負擔20%。

    各縣市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持續補充機制,每年預算安排擔保基金投入,不斷提高擔保基金的代償能力。對於擔保基金規模當年增長5%以上的市、縣(區),省級財政每年將按市、縣(區)當年自籌擔保基金增加額的20%給予資金支持,專項用於補充擔保基金。

    福建省財政將按各地當年新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總額的1%給予獎勵性補助資金,由地方財政負責管理。各級財政還可根據實際在貼息資金中安排獎勵補助資金,用於業績突出的經辦銀行、擔保機構和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等單位的工作經費補助。

    對經信用社區推薦、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要降低反擔保門檻並逐步取消反擔保。

    政策解讀:以往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50%,設區市財政負擔40%,縣級財政負擔10%。現在省級財政的負擔比例提高到80%,保證了貼息資金的落實。省級財政對擔保基金補充、獎勵補償機制以及降低反擔保門檻的種種舉措,既保證了擔保基金後續資金投入,又有利於鼓勵金融機構、政府部門積極推進小額貸款工作,釋放出鼓勵基層創業的強烈信號。(記者 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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