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財政局、旅遊局聯合出臺了《關於拉動旅遊消費促進旅遊經濟增長的扶持意見》,主要內容有:
一、鼓勵旅行社組織大陸人員經廈門口岸赴金門、澎湖和台灣本島旅遊或交流。
二、鼓勵旅行社組織境外遊客來廈旅遊。以廈門市的國際旅行社(含福建省在廈門設立的國際旅行社分社)銀行結匯數為依據,國際旅行社取得的外聯創匯收入,每結匯1美元,獎勵人民幣0.2元。
三、支持航空公司積極開闢新航線。對於2009年1月1日後新開闢的在廈門始發或經停的客運航線每週固定1個及1個航班以上、飛行期限1年以上的,給予航空公司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通過旅遊包機等方式培育新的旅遊客源市場。
五、鼓勵國際豪華郵輪停靠廈門。對招徠國際豪華郵輪停靠廈門港的企業每1艘次給予獎勵1萬元;對國際豪華郵輪公司連續兩年以廈門港作為母港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六、鼓勵旅行社在外省(市、自治區)開設分社。對本市國內旅行社在外省開設分社,每開設1家分社且經營時間在2年以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本市國際旅行社在外省開設分社,每開設1家分社且經營時間在2年以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