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省環保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使COD和SO2兩項指標均控制在國家允許範圍之內。據統計,全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總量為7.46萬噸,比上年下降1.62%;SO2排放總量為13.48萬噸,比上年增長0.66%,增幅回落2.34個百分點。
為確保青海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實現,環保部門採取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三管齊下”的措施,全面推進污染減排。在工程減排方面,全年實施了28個COD和SO2減排工程項目,2010年發揮減排效益的18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全部開工建設,承擔“十一五”SO2減排任務的骨幹工程青海橋頭鋁電5台12.5萬千瓦火電機組脫硫設施正在加緊建設。在結構減排方面,配合關停了40家粗鉛冶煉、水泥、鐵合金等落後産能企業,提前關停了橋頭鋁電5萬千瓦小火電機組,目前全省已關停小火電機組7.4萬千瓦,完成關停任務的52%。
在管理減排上,通過強化重點污染源達標考核工作,使150家重點考核企業達標率在86%以上。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率達100%,基本實現了重點污染源持證排污。積極推行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督促8家重點企業完成了清潔生産審核工作,按要求對4家上市企業進行了環境保護核查,提升了重點企業內部環境保護管理能力。加強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項目建設,列入安裝計劃的69家企業中已安裝45家,正在施工的14家,完成計劃的85.5%;省級環境監控中心已啟動運行,西寧市、海東地區環境監控中心已建成,海北、海西州監控中心正在加快建設。(記者 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