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産權局聯合8部門發通知
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産權工作
為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産權管理工作,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權益,樹立我國企業保護知識産權的良好形象,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2月10日,國家知識産權局、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産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經國務院同意印發實施。
通知從預防、援助和協助企業自我維權3個方面提出10項應對措施。通知指出,要引導企業加強境外參展知識産權管理,督促企業加強境外參展産品知識産權自我審核。加強與境外展會主辦方的溝通和協調,深入了解展會主辦國知識産權法律法規和展會執法情況,及時反映我國參展企業的要求。加大對知識産權濫用的對外交涉力度,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實際的知識産權海外維權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鼓勵企業申請、註冊和購買境外知識産權,從源頭上減少或避免知識産權糾紛。
通知要求,要引導企業建立知識産權合作機制,集中行業力量共同應對知識産權糾紛,降低風險,分攤成本。加大對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能力的培訓,積極宣傳我國知識産權保護成就,樹立我國企業良好形象。
通知還要求,各部門要明確職責,積極主動為企業服務。加強對境外參展知識産權有關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部門間信息通報和合作機制。
有關專家指出,此舉是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重要舉措,是提高企業知識産權運用能力的關鍵環節,也是展示我國知識産權保護成就的重要方面,符合促進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機會均等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