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海南省2005年以來相繼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雜費、課本費、借讀費等收費項目後,從今年春季學期開始,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又取消了住宿費和學校代收的作業本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實現“零收費”。
記者20日從省財政廳獲悉,為切實減輕企業和老百姓的經濟負擔,進一步清理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海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近日聯合下發有關通知,取消了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其中,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和學校代收的作業本費最為引人注目,這意味著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了“零收費”。
據省財政廳有關人士介紹,這次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共涉及教育、文化、公安等部門的7項收費,包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收的作業本費、高中假期補課費、高校教師教育技術培訓費、小學教育專業學歷提高自考班培訓費、文化市場管理費、居民身份證快證工本費等。此外還將民政部門徵收的殯葬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依法照章納稅。
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後,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所需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中作業本費取消後,學校所需費用由省和市縣財政共同分擔。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住宿費和學校代收的作業本費從2009年春季學期起執行,其餘取消項目從2009年3月1日起執行。(陳嵐樺 程嬌 通訊員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