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開始實施“上岸定居漁民就業援助計劃”,漁民上岸定居可獲就業援助。為推進“一湖四水”(洞庭湖、湘、資、沅、澧)的生態環境建設,鼓勵生活在該區域範圍內的漁民上岸定居,日前,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出臺文件,將上岸定居漁民納入就業援助範圍,實施就業援助。
每戶至少1人就業
省勞動保障廳負責人介紹,湖南將通過開展“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就業援助活動,在今年年底以前,使全省“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每戶至少有1人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對今後新出現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出現一戶、援助一戶、解決一戶、清零一戶,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
可享千元就業補貼
凡自主創業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憑“愛心聯絡卡”和營業執照可以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享受1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可優先享受小額貸款扶持。小額擔保貸款的申領與認定程序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公益崗位優先安置
鼓勵“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對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可按規定享受稅費減免政策。
政府投資開發的社會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的後勤非在編崗位要優先安置“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各有關部門還將為每戶“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確定一名幫扶人,並在“愛心聯絡卡”上簽上幫扶人姓名、聯絡電話和工作單位,為每戶“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擬定具體就業援助方案,實施“一對一”個性化的就業援助。為每戶“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提供不少於3次的就業援助服務,實現每戶“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漁民家庭成員中至少1人就業的目標。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確保出現一戶援助一戶,加強跟蹤管理,防止出現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