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戴秉國國務委員和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裏的共同見證下,商務部副部長陳健與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馬蘇德·汗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武漢簽署了《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定》,作為扎爾達裏總統此次訪華的重要經貿成果。
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談判是2006年11月胡錦濤主席訪巴期間,兩國政府共同宣佈啟動的。此後,雙方就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內容和服務部門開放承諾表等進行了5輪談判,于2008年12月全部達成一致。根據協定,在各自對世貿組織承諾的基礎上,在全部12個主要服務部門中,巴方將在11個主要服務部門的102個分部門對中國服務提供者進一步開放,包括建築、電信、金融、分銷、環境、醫療、旅遊、運輸、快遞、研發、計算機教育、娛樂文化和體育等眾多服務部門,其中分銷、教育、環境、運輸、娛樂文化和體育等5個主要服務部門在內的56個分部門為新開放部門。此外,巴方將根據具體情況,在外資股比方面給予中國服務提供者更加優惠的待遇,並在人員流動方面提供更加寬鬆和便利的條件。我國將在6個主要服務部門的28個分部門對巴基斯坦服務提供者進一步開放,具體包括採礦、研發、環保、醫院、旅遊、體育、交通、翻譯、房地産、計算機、市場調研、管理諮詢、印刷出版、建築物清潔、人員提供和安排服務等。詳情可登錄“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fta.mofcom.gov.cn)查詢。在雙方履行國內相關程序後,該協定有望于2009年上半年生效,從而使兩國在2007年7月實施的《中巴自貿協定》基礎上,建成一個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等內容全面的自貿區。
近年來,中巴兩國不斷推進自貿區建設,一年邁上一個新臺階:2003年11月簽署優惠貿易安排;2004年10月啟動自貿區聯合研究;2005年4月簽署自貿協定早期收穫協議;2006年11月簽署自貿協定,2007年7月實施以來成效良好;2008年10月簽署自貿協定補充議定書,以促進投資合作;2008年12月結束服務貿易協定談判。《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和實施,將為兩國共同應對世界金融危機,提升服務業合作水平,促進經濟共同發展,深化全天候、全方位友誼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