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建設廳將以“擴內需、保增長、著力民生、提升管理水平”為目標,落實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調控和引導,積極應對市場
1、進一步鼓勵住房消費。研究出臺福建省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的實施意見。督促指導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城鎮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研究、儲備政策,根據市場變化適時出臺對策措施,努力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
2、支持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加強市場調研,及時掌握企業及項目經營動態,積極引導開發企業調整經營策略,根據市場的變化和需求,主動採取措施,以合理價格促進商品住房銷售。支持房地産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鼓勵開發企業通過重組、合作等方式進行項目開發,增強抵禦風險能力。加強項目排查,改進服務,對有影響、貢獻大的骨幹品牌企業加強跟蹤服務,幫助排憂解難渡過難關。
3、加強市場監測分析。進一步完善房地産市場監測信息系統,實現與各設區城市鏈結。加強房地産市場監測分析,對典型樓盤進行跟蹤調查,準確把握市場走勢,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調控措施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4、加強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和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窗口。加強對各地區的分類指導,注意總結和推廣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著力穩定市場信心。
二、深入開展房地産交易秩序專項整治
1、繼續開展房地産仲介經紀機構專項治理工作。重點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大督查、檢查工作力度。
2、建章立制,加強市場監管。會同省工商局聯合製定加強房地産經紀市場管理的措施,推廣使用經紀合同和存量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規範經紀機構工商登記名稱,開展經紀機構備案登記工作;制定出臺《房地産經紀人協理執業資格管理辦法》,開展房地産經紀人協理資格考試;研究制定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防範項目建設資金風險;檢查落實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制度,確保仲介交易資金安全。
3、加強房地産估價師執業資格管理。開展房地産估價師執業檢查,對房地産估價報告進行檢查,建立房地産估價師信用檔案。
4、開展全省房屋登記機構整頓工作。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貫徹實施《福建省房屋登記工作規程(暫行)》,對登記機構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強化持證上崗制度。
三、積極推進危舊房改造,加強房屋拆遷管理
1、指導各地編制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計劃,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指導房屋拆遷計劃的編制和下達,調控拆遷規模。
2、組織抓好拆遷矛盾糾紛的排查,採取約談、督辦、通報等形式對房屋拆遷矛盾糾紛重點地區開展督查督辦。
3、繼續開展房屋拆遷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依法拆遷意識,強化持證上崗工作制度,推進依法拆遷。
4、強化拆遷管理,抽查部分房屋拆遷項目,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規範拆遷實施行為。
四、規範發展物業管理,提高住宅建設管理水平
1、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管理。會同省財政廳研究制定《福建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施細則》,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2、加強扶持和引導,提高物業服務水平。通過政策扶持、市場引導,提升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加強企業資質的監督檢查,對物業服務企業跨區域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實行報備制度,規範物業服務市場秩序。
3、完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會同省物價局開展物業服務收費調研,研究完善物業服務收費政策,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完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推動物業服務水平的提高。
4、加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指導。修改完善《關於加強業主大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業主大會制度建設。組織對部分城市業主委員會主任進行免費培訓。
5、繼續開展省級物業管理示範小區(大廈、工業區)的考評,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推進省級住宅建設示範小區創建工作,力爭每個設區城市每年推選2-3個項目創建住宅建設示範小區,推動全省住宅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