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報關協會發現社會上有打著各種旗號的機構借《報關員國家職業標準》頒布之機,以“報關師職業資格認證”的名義舉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為保障廣大報關企業和報關員的切身利益,海關總署辦公廳授權中國報關協會聲明如下:
一、報關員,是指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並在海關註冊登記,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報關員職業資格考試和發證工作為海關總署行政許可項目。海關總署是報關員的行政管理機構。
二、《報關員國家職業標準》是中國報關協會受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海關總署委託組織制訂的,並已于2007年12月7日對外頒布。《報關員國家職業標準》所稱高級報關師、報關師和助理報關師的培訓考試以及資格認證事宜由中國報關協會和相關部門負責。
三、未經海關總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任何單位或機構無權開展報關員職業資格認定。社會其他機構和單位的所謂“國際註冊關務師”、“國際註冊通關師”等認證和頒發的認證證書與《報關員國家職業標準》中規定的報關員國家職業資格無關。
特此聲明。
中國報關協會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