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馬振川為全國縣級公安局長專題培訓班的首期學員做了題為《奧運安保中的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案例授課。他在講課中説,北京奧運會的安保執法工作之所以得到境內外輿論的一致好評,就是因為北京市公安機關主動適應全面開放、高度透明的執法環境,有的放矢地改進執法工作,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
馬振川説,北京奧運會是迄今為止我國舉辦的規模最大、規格最高、時間最長的大型國際活動。北京市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深刻領會、準確把握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的要求,對賽時可能發生的突發性、敏感性案事件逐一制定了處置對策、程序和標準,以柔制柔、積極化解,既妥善處理了遇到的各種複雜問題,又有效維護了良好的社會秩序,確保了社會大局的穩定。在執法實踐中,北京市廣大公安民警的執法素養和執法水平得到了新的提升。
馬振川還介紹了北京市公安機關在奧運安保執法中的一些成功做法。一是牢牢把握奧運安保執法的國際化特徵,加強協調溝通,研究制定執法政策,強化現場處置。二是充分運用“沙堆效應”原理,大力實踐“整體防控、精確指導、精確打擊”的工作思路,從狠抓社會治安秩序入手,以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確保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和重大案件逐級減少。工作中始終堅持用足用好法律,依法執法,嚴格執法,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三是遵循國際慣例和奧運安保特殊需要,積極促進奧運安保臨時立法,為做好奧運安保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依據。四是強力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實名制電子票證查驗系統等信息化手段,保證嚴格執法,為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特別是為奧運安保執法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五是強化公安隊伍執法素質建設,把公安執法教育、指導、監督、培訓放在重要位置來抓,確保了每一名民警都能夠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獨立完成工作,從而在整體上提高了隊伍的執法為民意識、執法本領技巧、執法紀律作風和執法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