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區勞動保障工作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落實中央關於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政策措施為主線,按照自治區政府“辦好十件實事、實施十項民生工程”的要求,全力抓好五個方面保證就業再就業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失業調控,全力穩定就業崗位。建立完善失業預警、企業停産、裁員、破産以及農牧民工返鄉報告制度,重點地區、行業和企業要制定失業調控預案。不折不扣地落實好中央“五緩、四降、三補、兩協商”的組合政策,合理確定社保繳費基數、企業最低工資以及社會平均工資,幫助企業減輕壓力、抑制裁員。
二、鼓勵全民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圍繞自治區鼓勵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和第三産業發展需要以及國家拉動內需所帶來的就業機會,積極開展創建“創業型旗縣”活動。進一步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重點在放寬市場準入、減輕稅費負擔、增加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投入、擴大貸款範圍和限額、開展“創業反擔保援助行動”等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突破。
三、大力引導和鼓勵農牧民轉移就業。全面啟動實施“零轉移家庭”專項援助活動,計劃用二到三年時間,實現農村牧區每戶至少有一人轉移就業。強化轉移就業服務,研究制定規範勞務承包、仲介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適時舉辦“春風行動”和返鄉農牧民工專場招聘會,開闢返鄉農牧民工就業服務“綠色通道”,切實搞好用工對接和“訂單式”輸出,大力開展引導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四、全面提高就業培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從産業發展需要和勞動者就業願望出發,切實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協調性。探索建立定期制定和發佈就業培訓計劃的制度。充分利用現有培訓資源,實現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加大投入,加強綜合性實訓基地建設。提高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標準,實行培訓補助資金與就業效果挂鉤。
五、進一步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拓展服務功能,全面實施就業和失業登記制度。大力推進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和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規範勞務仲介組織發展,逐步提高全自治區就業服務的信息互通程度和總體協調能力。實施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建設三年計劃,繼續推進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創建充分就業地區”活動。強化鄉鎮蘇木勞動保障機構功能,全面建立嘎查村勞動保障協理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