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發佈規劃指導意見加快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08]105號)精神,指導和推動地方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編制秸稈綜合利用規劃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重申了編制秸稈綜合利用規劃的重要意義,明確了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要求各地根據資源稟賦、利用現狀和發展潛力,明確秸稈開發利用方向、規劃目標和重點實施領域等,並按進度要求提交規劃成果。
我國秸稈數量大、種類多、分佈廣,每年秸稈産量近7億噸。長期以來,秸稈是我國農村居民主要生活燃料、大牲畜飼料和有機肥料,少部分作為工業原料和食用菌基料。目前,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消費結構的改善和各類替代原料的應用,加上秸稈綜合利用成本高、經濟性差、産業化程度低等原因,開始出現了地區性、季節性、結構性的秸稈過剩,特別是在糧食主産區和沿海經濟發達的部分地區,違規焚燒現象屢禁不止,不僅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還嚴重威脅交通運輸安全。雖然近年來,在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和支持下,秸稈綜合利用取得了顯著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秸稈焚燒現象。但是,秸稈綜合利用仍然存在利用率低、産業鏈短和産業佈局不合理等問題。為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提出以技術創新為動力,以制度創新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為指導思想。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科技支撐,試點示範;政策扶待,公眾參與”的基本原則,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同時,還提出了要加強規劃指導,以省為單位編制秸稈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資源分佈情況,合理確定秸稈不同用途的發展目標,統籌考慮綜合利用項目和産業佈局等要求。
《指導意見》的發佈對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逐步形成秸稈資源開發利用的良性循環,實現秸稈商品化和資源化,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