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交通運輸部對海峽兩岸砂石運輸船最新採取了兩項管理措施:一是不再對天然砂運輸船實行單獨發證,凡取得砂石運輸直航許可的船舶均可承運包括天然砂在內的各類砂石;二是加強對砂石運輸船的安全檢查,逐步代替船舶船齡控制政策。
自去年12月15日兩岸海上直航正式啟動以來,截至3月5日,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的砂石船舶共21艘,其中台資船舶15艘。
據了解,天然砂屬禁止出口的資源性商品,去年3月起大陸恢復對台灣地區出口天然砂。鋻於當時兩岸尚未直接通航,為防天然砂被轉口至禁止出口的地區,我航運主管部門對兩岸承運天然砂貿易的船舶實行單獨管理。如今,兩岸海上直航已實現,且對砂石運輸船已有監管措施。因此,針對兩岸砂石運輸的具體情況,我航運主管部門調整管理模式,根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船舶核發直航許可證,並將營運範圍統一為“砂石運輸”。(呂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