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出臺《關於促進擴大內需支持現代産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對現代服務業、先進製造業、高新技術産業、優勢傳統産業、現代農業、基礎産業等六大産業以及中央和省財政新增投資計劃項目(合稱“現代産業項目”)的發展用地提出六點意見。
《意見》提出,將現代産業項目納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優先安排用地,重點予以保障。其中,由省立項的現代産業項目,由省安排用地指標;而單獨設立的研發中心、科研機構以及産品設計和動漫製作産業的用地,可按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意見》提出,對使用原國有建設用地進行增資擴建的現代産業項目,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現代産業項目原合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且項目已建成投産的,經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可由企業申請將集體建設用地依法徵收為國有建設用地,並補辦供地手續,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支付集體經濟組織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等;現代産業項目確已落實且承諾一年內動工建設的,屬使用閒置未滿兩年的土地,土地閒置費減半收取,屬使用閒置滿兩年以上的土地,可暫不作收回土地使用權處理且土地閒置費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