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3月11日在江蘇省無錫市召開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林業建設座談會,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准的《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出席座談會。
去年以來,太湖流域內各級林業部門積極落實《總體方案》,流域內林業生態建設成績顯著。在生態防護林建設方面,江蘇省在環湖1公里和主要入湖河道兩側造林6.93余萬畝,浙江省建成生態公益林181.3萬畝、防護林9.8萬畝、生物防火林帶27公里。在濕地保護方面,江蘇省認真實施《江蘇太湖流域內濕地與恢復工程實施方案》,省政府安排太湖水環境治理專項經費8000多萬元對流域內宜興太湖湖濱濕地等14個濕地恢復項目予以支持,並建立了蘇州度假區太湖湖濱等6處省級濕地公園。浙江省積極組織實施《浙江省濕地保護規劃(2006~2020)》,開展了德清下渚湖國家濕地公園等濕地建設。
祝列克對流域內各地林業生態建設成績給予肯定。同時,他提出,要充分認識開展太湖流域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發揮森林、濕地兩大生態系統在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中的特殊作用,體現林業對促進國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改善人民生活,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貢獻。
祝列克説,太湖流域綜合治理治根治本的措施是生態保護和建設,國家林業局高度重視太湖流域生態系統保護與建設,將《總體方案》賦予的職責細化落實,並已經組織批復了長廣溪等濕地保護項目,編制完成《太湖流域濕地生態系統功能作用機理及調控與恢復技術研究》、《太湖環湖林帶消減面源污染機理與模式研究》等科技支撐方案,以加強對流域林業建設的支持。
祝列克説,《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在大力推進減排治污的同時,提出了以森林和濕地為主的生態修復工程,這是黨和國家賦予林業的光榮使命,也是林業責無旁貸的職責所在。流域內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明確任務;實行政府引導,地方為主,市場運作,社會參與;要開動腦筋,克服困難,勇於實踐;同時要加強法律法規的修訂;省、市之間和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用工作實績還太湖山清水秀。
座談會期間,與會代表實地考察了無錫環太湖林業生態建設情況,並就如何進一步推動太湖流域林業生態建設、服務於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