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快速審批通道、解決建築企業重復納稅問題、強化招投標過程監管、嚴格市場準入清出制度、積極推行工程擔保制度……3月24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要求加強建築市場監管與服務,切實保障擴大內需投資建設項目的質量和效益。
通知要求,各地建設部門要做好協調溝通,建立擴大內需投資建設項目快速審批通道。在不違反規定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限,特別是要注重簡化非國有投資項目招投標環節和縮短中小型項目的招標時限,確保工程項目儘早開工建設。充分發揮有形建築市場的服務功能,推行網上招標備案、投標報名、電子標書及計算機輔助評標等信息化服務手段,提高招標效率,加快工程進度。
同時,要加大扶持力度,認真落實骨幹企業查賬徵收稅收政策,實現總承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稅款的代扣代繳等,解決建築業企業重復納稅問題,減輕企業負擔。對於骨幹企業和信譽好、依法經營的企業,減少提交或免交工資保證金額度。
研究制定國有項目招標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國有項目招標資格審定、評標、定標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建立規範的國有項目招標投標模式,逐步推行國有項目網上遠程評標。加大對重點項目的備案管理,對於不依法進行備案的招標單位要一律計入不良記錄。
在市場準入清出制度上,要加大對各類執業人員在崗行為的監督檢查,對不滿足資質標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及出租、出借、重復註冊、不履行執業責任等行為的企業和執業人員,要依法撤銷或吊銷其資質、資格,清出建築市場。
在建築節能監管上,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建成後應進行建築能效專項測評,凡達不到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在工程質量方面,通知規定,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負責協調、督促專業承包單位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管理並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保證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否則建設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
在建築業産業結構調整上,要支持骨幹企業做大做強、中小企業做精做專,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與專業型企業互相依存、協調發展的産業結構,適應國家投資體制和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的要求。(王 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