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應對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的能力,在該地區發生突發事件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北京市應急辦會同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編制了《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並經市政府批准現正式向社會發佈。
該預案結合北京西站地區特點,堅持以“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則,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兩個方面,提出了風險防控、預測預警、事件處理、搶險救援等工作措施。預案中將西站地區的突發事件劃分為“藍、黃、橙、紅”四個預警級別,並分別建立了四級預警響應機制,當中還明確了信息報送時限和程序。該預案的發佈實施對於西站地區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突發事件的處置、搶險能力,建立健全西站地區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機制,減少突發事件對該地區的影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北京市政府將通過“首都之窗”、“千龍網”等網站向社會公佈《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簡本),做好預案的宣傳解讀和教育工作。
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簡本)
1. 總則
1.1 北京西站地區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要求
1.1.1 北京西站地區地處本市西南部豐臺、海淀、宣武三區的交界之處,面積1.3平方公里。站前蓮花池東路是連接西二環至西五環的一條重要城市快速路。113對圖定列車輻射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49條公交車線路輻射本市8個城區、4個遠郊區;即將建設的地鐵9號線、7號線貫穿其中,是全國的重要交通樞紐地區之一,具有特殊的地位。
1.1.2 伴隨著城市的高速發展、鐵路不斷調圖提速,旅客流量不斷增加,北京西站地區現有的公共空間、公共交通、公用設施的承載能力已遠遠超出原保障日到發90對列車的安全設計標準,存在諸多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因素。
1.1.3 制定本預案,積極防範和處置各級各類突發事件,增強北京西站地區各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做到快速發現、迅速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和損失,對確保北京西站地區公共安全、保證首都經濟正常運行、維護首都社會穩定、提高首都城市管理水平、加快首都現代化國際城市建設步伐具有重要意義。
1.1.4 通過本預案的實施,切實加強基礎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和機制,實現防範日常化、決策科學化、指揮信息化、保障制度化,從而進一步提高北京西站地區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2 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現狀、特點及發展趨勢
1.2.1 北京西站地區屬於複雜繁華場所,人流、車流量大,建築密集,如發生突發事件,極易威脅公眾的人身安全,直接影響全國鐵路正常運輸和本市交通暢通。
1.2.2 遇有強降雨、降雪等惡劣天氣,大規模列車晚點,將造成大量旅客滯留,公共空間、公共通道短時間內人群高密度聚集,發生群體踩踏傷亡事件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1.2.3 日均鐵路旅客流量20萬人,再加上公交車、出租車、社會車輛運送乘客、接送站人員,出入北京西站地區賓館飯店、銀行、郵局等過往群眾日均客流可達25萬人以上。“春運”高峰期間,北京西站的到發列車可達到150對左右,高峰日鐵路客流量可達到40萬人以上。重點運輸時期,人流、車流高度密集,公共交通設施難以滿足急劇增加的旅客需求,形成人流、車流滯留,發生大規模的交通擁堵,將嚴重影響北京西站地區交通樞紐功能的發揮,並直接影響全市交通暢通。
1.2.4 建築宏大、特別是地下空間結構複雜,部分設施設備老化,公用配套設施不完善,存在發生火災以及水、電、氣、熱等基礎設施事故的可能性。
1.2.5 由於出入車站人員成分複雜,發生恐怖分子製造爆炸事件、暴力恐怖襲擊事件、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1.2.6 北京西站地區有中央在京單位、市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約40余家;民營、私營等各類公司、經營網點遍佈各個大廈、賓館、飯店,廣場、地下出站系統和整個進站系統,單位隸屬關係十分複雜。組織機構和人員情況的複雜性,給應對突發事件增加了難度。
1.2.7 隨著客流量的不斷增加,現有公共空間難以在緊急情況下為滯留旅客提供應急避難場所,給突發事件的處置帶來難度。
1.3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3.1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認真履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為準則,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確保北京西站地區公共安全、保障交通樞紐功能發揮出發,建立“集中領導、統一指揮、條塊結合、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切實承擔市委、市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事件的責任,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1.3.2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應急管理工作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依靠群眾,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的危害。
(2)預防為主。將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基礎工作落實在日常的管理之中,建設並完善預警信息的收集、傳遞、分析和發佈網絡;做好應急演練,提高防範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危機,力爭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資源整合。實現現有組織、資源、信息的最大限度整合,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努力實現條塊之間、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
(4)屬地與行業結合。建立本市與鐵路部門應急協調機制,形成鐵路、地方産權範圍分別管理,分別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逐級提升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5)廣泛參與。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地區幹部群眾的參與同社會管理部門的管理有效地結合起來,形成公共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志願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體制。
1.4 編制目的和依據
1.4.1 編制目的
針對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的現狀和特點,通過編制預案,達到以下目的:
(1)明確應對突發事件組織管理機構,建立突發事件防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
(2)規範突發事件的分類,確定突發事件的等級及響應的啟動程序,明確各相關部門及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3)明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資源來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
(4)整合現有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源,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形成機制暢通、反應靈敏的信息傳遞、發佈系統。
1.4.2 編制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及本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堅持依法行政,結合北京西站地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5 事件等級
突發事件等級參照《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標準制定。依據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産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乃至全國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首都各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
1.5.2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本市乃至全國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需要調度多個市級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力量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
1.5.3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北京西站地區和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造成危害或威脅,需要調度個別市級職能部門力量進行處置的事件。
1.5.4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簡單,會對北京西站地區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調度北京西站地區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力量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1.6 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北京西站地區的各類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要以本預案為依據,根據各自職責制定部門預案。各部門預案是本預案的組成部分。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1由北京西站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牽頭,相關部門組成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副組長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主任、北京鐵路局主管副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北京鐵路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擔任。協調小組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應對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分析總結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組織處置一般和較大突發事件;
(4)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1.2 臨時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一旦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在協調小組框架基礎上,組建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臨時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臨時應急指揮部)。臨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市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主任、北京鐵路局主管副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北京鐵路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臨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指揮北京西站地區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協調小組(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根據協調小組(臨時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和檢查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協調小組(臨時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組織制訂、修訂本預案以及各類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3)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
(6)負責組織隱患排查、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
(7)負責發佈和取消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向市應急辦提出發佈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的建議。
2.3 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協調小組由市屬相關職能部門、相關區政府、駐北京西站地區各相關單位組成。具體職責是:
(1)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負責北京西站地區應對突發事件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協調小組(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市委宣傳部:按照《北京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負責協調組織北京西站地區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新聞發佈,配合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
(3)市公安局: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發生在本市産權範圍內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配合北京鐵路公安局做好發生在鐵路産權範圍內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突發事件中應急救援及日常管理資金的籌集、保障與監督工作。
(5)市建委: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中建築工程倒塌的搶修組織工作。
(6)市市政管委: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中城市地下管線、燃氣、熱力及路燈等公共設施的搶修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北京西站地區降雪災害的城市道路交通通行條件及市容環境的會商、恢復組織工作。
(7)市交通委: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中路面、地下通道等道路設施的安全搶修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8)市水務局: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中應急供水及上下水管道的保障工作。
(9)市商務局: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供應和調撥的組織保障工作。
(10)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對在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中的傷病人員開展緊急醫療救援;當北京西站地區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組織專業技術處置機構對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與有關部門一起及時採取防控措施,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11)市安全生産監督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北京西站地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12)市地震局:負責聯絡北京西站地區地震應急工作。
(13)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的維護,保障救援通道的暢通;適時採取交通管制。
(14)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搶救和救援工作。
(15)市公交(集團)公司: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發生大量旅客滯留事件中,緊急疏散旅客的運輸車輛組織保障工作。
(16)市電力公司: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中應急搶險的電力供應和保障工作及突發電力供應事故的搶修組織工作。
(17)武警北京市總隊: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發生的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救援等任務。
(18)北京鐵路局:負責北京西站地區鐵路産權範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及發生大量旅客滯留事件中鐵路部門疏散旅客的組織協調工作。
(19)北京鐵路公安局: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發生在鐵路産權範圍內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配合市公安局做好發生在本市産權範圍內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20)豐台區政府:負責配合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北京西站地區發生突發事件中緊急避險公共場所的提供和保障工作。
(21)宣武區、海淀區政府:負責配合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
根據需要,由協調小組或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協調小組或臨時應急指揮部領導同志擔任。現場指揮部可由應急指揮組、社會面控制組、醫療保障組、宣傳信息組、後勤保障組和專家顧問組等組成,依據各成員單位職責或按照現場指揮部安排開展工作。
2.5 專家組及其職責
協調小組應聘請專家成立突發事件專家組。具體職責如下:
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救災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並提出建議及提供科學而有效的決策諮詢方案。
3. 預測預警
3.1 預警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並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藍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1.1 藍色預警和黃色預警按照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類別,分別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或市級相關部門發佈或解除,並報市應急辦備案。
3.1.2 橙色預警由協調小組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經分管市領導批准後,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協調小組辦公室發佈或解除。
3.1.3 紅色預警由協調小組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後,由市應急辦或授權協調小組辦公室發佈或解除。
3.2 預警響應
3.2.1 接到藍色和黃色預警信息後,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處置的準備工作,加強動態監測,崗位值守,並準備必要的備勤力量和應急物資。
3.2.2 接到橙色和紅色預警信息後,各相關部門領導到位,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各就各位,增加防控力量,密切事件的發展動態,各項應急措施準備就緒。
4. 應急響應
4.1 基本響應
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協調小組立即自動啟動預案,做出應急響應,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指揮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主要工作包括:現場控制、會商決策、應急處置、信息報告等。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的響應
由北京西站地區各職能部門根據其日常管理職責應對和處置;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依職責分工,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1)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北京西站地區公安、武警等部門的應急隊伍立即對事件現場進行控制,開展先期處置和救援工作,並將相關信息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
(2)按照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類別,分別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或市級相關職能部門依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3)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後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發生突發事件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立即開展先期處置,並主動向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4.2.2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的響應
由北京西站地區各職能部門根據其日常管理職責應對和處置,必要時協調小組副組長趕赴現場,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1)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北京西站地區公安、武警等部門的應急隊伍立即對事件現場進行控制,開展先期處置和救援工作。
(2)由協調小組辦公室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通知相關職能部門依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3)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等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會商,儘快研究確定突發事件處置方案。
(4)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後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5)由協調小組辦公室隨時將情況報告市應急辦,並貫徹落實市領導和市應急辦的處置要求。
(6)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啟用北京西站地區公安、武警等單位和部門的備勤力量參與處置工作。
(7)發生突發事件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立即開展先期處置,並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或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4.2.3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的響應
啟動臨時應急指揮部,臨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1)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北京西站地區公安、武警等部門的應急隊伍立即對事件現場進行控制,開展先期處置和救援工作。
(2)由臨時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相關職能部門依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通報有關情況。
(3)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等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會商,研究確定應急處置方案。
(4)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根據事件類別向市應急辦提出請求,由市委、市政府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
(5)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後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6)根據事態發展,調集市屬相關單位和部門的備勤力量參與應急工作,各相關單位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4.2.4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的響應
啟動臨時應急指揮部,臨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應急委領導趕赴現場,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1)當確認突發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西站公安、武警等部門的應急隊伍立即對事件現場進行控制,開展先期處置和救援工作。
(2)由臨時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市級相關工作預案,通知相關職能部門依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通報有關情況。
(3)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等工作,盡全力防止緊急事態的進一步擴大。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會商,研究確定突發事件處置方案。
(4)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接到通知後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5)調集全市應急資源做好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開展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3 擴大應急
根據事態的發展,當有可能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由市應急委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請求統一協調、調度北京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4.4 應急結束
4.4.1 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已基本消除,各成員單位和保障部門在接到救援結束的指令後,方可撤離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4.2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後即告應急結束。較大突發事件由協調小組辦公室宣佈應急結束。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由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臨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由臨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市應急辦,經市應急委領導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5. 總結和調查評估
(1)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承擔事件處置工作的各相關職能部門和現場指揮部,需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按照事件等級上報協調小組辦公室。
(2)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協調小組辦公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並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于一週內報市應急辦。
(3)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評估報告應在20天內報市應急委。市應急委根據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6. 信息管理
6.1 信息報告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分析、匯總各類影響北京西站地區安全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上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並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6.1.1 建立信息監測制度。規範信息的獲取、報送、分析、發佈格式和程序。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報送信息。
6.1.2 各部門發現北京西站地區危害公共安全的突發情況後,要立即上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詳細信息要於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報送。對較大以上的突發事件,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要立即報告市應急辦,詳細信息要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報送。
6.1.3 上報各類突發事件信息的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危害程度、等級、採取的應急措施和後續進展情況等。
6.1.4 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信息的匯總、分析和處理工作。
6.1.5 對於涉密的重要信息,負責收集數據的部門應遵守相關的管理規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6.2 信息發佈
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應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相關規定,由市應急辦會同市委宣傳部進行管理與協調。
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由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新聞發佈工作組,指派專人負責起草新聞發佈稿和突發事件情況公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突發事件信息。
7. 保障措施
7.1 為確保遇有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反應、協調指揮,提高綜合實戰能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和保障部門須按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的部門預案和救援隊伍的組織保障方案。
7.2 為鍛鍊隊伍、總結經驗、摸索規律,提高北京西站地區應急處置救援的綜合保障能力,要適時組織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綜合應急演練;做好跨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地區情況。
7.3 各成員單位和保障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加強對本部門工作人員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點解讀
一、預案制定的背景
北京西站地區是全國的重要交通樞紐地區之一,人流、車流量大,建築密集,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特別是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極易威脅公眾的人身安全,直接影響全國鐵路正常運輸和北京市交通暢通。
根據西站地區應急工作的實際,市應急辦會同北京西站地區管理委員會,在充分徵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制訂並印發《北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二、預案編制的目的
針對西站地區突發事件的現狀和特點,通過編制預案,達到以下目的:
(1)明確應對突發事件組織管理機構,建立應對突發事件防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
(2)規範突發事件的分類,確定突發事件的等級及響應的啟動程序,明確各級公共管理部門及相關組織的職責和權力;
(3)明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資源來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
(4)整合現有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源,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形成機制暢通、反應靈敏的信息傳遞、發佈系統。
三、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西站地區的各類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要以本預案為依據,根據各自職責制定部門預案。各部門預案是本預案的組成部分。
四、預案的定位
本預案是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是市政府為應對西站地區突發事件而制定的西站地區總體預案,是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行動方案和相關保障方案。
五、預案的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應急管理工作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依靠群眾,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的危害。
(二)預防為主。把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基礎工作落實在日常的管理之中,建設並完善預警信息的收集、傳遞、分析和發佈網絡,做好應急演練,提高防範意識,將預防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危機,力爭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資源整合。以實現現有組織、資源、信息的最大限度整合,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為要求,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努力實現條塊之間、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
(四)屬地與行業結合。建立北京市與鐵路部門應急協調機制,形成鐵路、地方産權範圍分別管理,分別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逐級提升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五)廣泛參與。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地區幹部群眾的參與同社會管理部門的管理有效地結合起來,形成公共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志願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體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責任化。
六、預案的組織體系
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西站地區突發事件工作協調小組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原則,負責指揮和組織實施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西站地區突發事件工作協調小組由組長、副組長和成員單位組成,下設辦公室和專家顧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負責西站地區突發事件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工作,對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副組長由西站地區管委會主任、北京鐵路局主管副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北京鐵路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擔任,協助組長做好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七、事故等級劃分
西站地區突發事件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産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北京市乃至全國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首都各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北京市乃至全國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需要調度多個市級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力量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西站地區和北京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造成危害或威脅,需要調度個別市級職能部門力量進行處置的事件。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簡單,會對西站地區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調度西站地區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力量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八、預案的預警級別
按照西站地區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並依次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加以表示。
藍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等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九、預案的響應
預案的響應按照事件級別,自下而上分級進行響應。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的響應:由西站地區各職能部門根據其日常管理職責應對和處置;西站地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依職責分工,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的響應:由西站地區各職能部門根據其日常管理職責應對和處置,必要時協調小組副組長趕赴現場,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的響應:啟動臨時應急指揮部,臨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的響應:啟動臨時應急指揮部,臨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應急委領導趕赴現場,做好突發事件的具體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十、預案的信息報送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分析、匯總各類影響北京西站地區安全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上報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並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預案規定各部門發現西站地區危害公共安全的突發情況後,要立即上報西站地區管委會,詳細信息要於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報送。對較大以上的突發事件,西站地區管委會要立即報告市應急辦,詳細信息(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危害程度、等級、採取的應急措施和後續進展情況等)要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報送,並及時續報相關情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件信息。
十一、預案的保障機制
預案規定了指揮系統、救援物資、救援裝備、應急隊伍和資金保障等方面的保障。
十二、預案的應急演練
西站地區突發事件協調小組根據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包括演練準備、演練實施和演練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演練,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及決策、協調和處理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修訂完善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