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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出臺《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7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為貫徹落實《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加強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近日農業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等部門制訂了《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範》。該規範參照《良好農業規範第8部分:奶牛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GB/T 20014.8),對生鮮乳收購站的基礎設施、機械設備、質量檢測、人員要求、操作規範、管理制度、衛生條件等做出具體規定。《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範》的出臺,對於指導生鮮乳收購站規範化建設和標準化管理,強化生鮮乳質量安全控制、保障生鮮乳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附件:

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範

    為加強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根據《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的要求,參照《良好農業規範第8部分:奶牛控制點與符合性規範》(GB/T 20014.8)制訂本規範。本規範適用於奶牛生鮮乳收購站管理,其他奶畜生鮮乳收購站參照本規範實施。

    本規範中的生鮮乳收購站是指符合《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生鮮乳生産收購管理辦法》條件要求並依法取得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核發的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的生鮮乳收購站。

    1 基礎設施

    1.1 生鮮乳收購站應建在地勢平坦乾燥、排水良好、水源充足、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國家標準的地方。

    1.2 建在養殖場(小區)的生鮮乳收購站應建在場區的上風處或中部側面,距離牛舍50米以上,應有專用的運輸通道,不能和污道交叉,避免運奶車直接進出生産區。

    1.3 機械擠奶的生鮮乳收購站應有消毒區、待擠區、擠奶廳、貯奶間、化驗室、設備間、更衣室、辦公室等設施。其它生鮮乳收購站應有收奶廳、貯奶間、化驗室、設備間、更衣室、辦公室等設施。

    1.4 消毒區的建設應保證每班奶牛進入待擠區前能夠完成正常的消毒工作。

    1.5 待擠區的面積應與擠奶位數相適應,通風、排水良好,有條件的可配備降溫設施。

    1.6 進出擠奶廳的通道應是直道。通道寬度應為95~105厘米。通道欄杆可以用膠管或拋光的鋼管製作。

    1.7 擠奶廳的下水道應保持通暢,並安裝便於清洗的防返味裝置。

    1.8 貯奶間應通風、防塵,有條件的可安裝監控攝像頭,對貯奶罐的開啟部位進行實時監控,並應保留視頻記錄。視頻記錄應至少保留6個月,以備檢查。

    1.9 設備間應留有足夠的空間以供配電、真空泵、冷卻設備以及其他配套設備的安裝和操作。

    1.10 生鮮乳收購站內的地面應採用防滲、防滑、耐壓材料,設一個或多個排水口,防止積水。墻壁應有瓷磚墻裙。

    1.11 生鮮乳收購站應有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應有排水良好的、便於運輸車行駛的硬質地面與貯奶間相連接。

    2 機械設備

    2.1 生鮮乳收購站應配備與收奶量相適應的冷卻、冷藏、低溫運輸以及發電機、熱水器等配套設備。機械擠奶的生鮮乳收購站還應有機械擠奶設備。設備選型應達到國家標準及相關要求。

    2.2 機械擠奶的生鮮乳收購站應根據覆蓋的泌乳牛頭數和單班擠奶時間確定機械擠奶設備的擠奶位數,因地制宜選擇擠奶廳(臺)的形式。

    2.3 貯奶罐應採用光滑、非吸濕性、抗腐蝕、無毒的材料製成,保溫層厚度不低於50毫米,密封良好,內設攪拌裝置。

    2.4 生鮮乳運輸罐應保溫隔熱、防腐蝕、便於清洗。

    2.5 機械擠奶的生鮮乳收購站用於收集生鮮乳的管道及相關部件均應選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材料。

    2.6 設備維護

    2.6.1 每天檢查 真空泵油量是否保持在要求的範圍內;集乳器進氣孔是否被堵塞;橡膠部件是否有磨損或漏氣;檢查套杯前與套杯後,真空表讀數是否穩定;真空調節器是否有明顯的放氣聲,以確認真空儲氣量是否充足;奶杯內襯/杯罩間是否有液體進入,以確認內襯是否有破裂,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換。

    2.6.2 每週檢查 脈動率與內襯收縮狀況;奶泵止回閥的工作情況。

    2.6.3 每月檢查 真空泵皮帶鬆緊度;脈動器是否需要更換;清潔真空調節器和傳感器的工作狀況;檢查浮球閥密封情況,確保工作正常,有磨損應立即更換;沖洗真空管、清潔排泄閥、檢查密封狀況。

    2.6.4 年度檢查 由專業技術工程師每年定期對擠奶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與保養。不同類型的設備應根據設備要求進行相應維護。

    3 質量檢測

    3.1 收購的生鮮乳應留存樣品,並做好採樣編號、記錄登記。樣品應冷凍保存,並至少保留10天,便於質量溯源和責任追究。

    3.2 應按照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對生鮮乳進行常規檢測。應有與檢測項目相適應的化驗、計量、檢測儀器設備。

    4 人員要求

    4.1 生鮮乳收購站的工作人員每年至少應體檢一次,應有健康合格證。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生鮮乳收購站各項工作。

    4.2 生鮮乳收購站管理者應熟悉奶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熟悉生鮮乳生産、收購相關專業知識。

    4.3 生鮮乳收購站應對員工進行定期的衛生安全培訓和教育,增強質量安全觀念。

    4.4 生鮮乳收購站從事生鮮乳化驗檢測的人員應經培訓合格,熟悉生鮮乳生産質量控制及相關的檢驗檢測技術。

    5 操作規範

    5.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奶牛不得入廳擠奶:正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以及不到規定的停藥期的奶牛;産犢7天內的奶牛;患有乳房炎的奶牛;患有結核病、布魯氏菌病及其他傳染性疾病的奶牛;不符合《乳用動物健康標準》相關規定的奶牛。

    5.2 擠奶前應對乳房進行清潔與消毒。先用35~45℃溫水清潔乳房、乳頭,然後用專用藥液藥浴乳頭15~20秒後擦乾。每頭奶牛應有專用的毛巾,鼓勵用一次性紙巾擦乾。藥浴液應在每班擠奶前現用現配,並保證有效的藥液濃度。

    5.3 手工將頭2~3把奶擠到專用容器中,檢查是否有凝塊、絮狀物或水樣物,乳樣正常的牛方可上機擠奶。乳樣異常時應及時報告獸醫,並對該牛只單獨擠奶,單獨存放,不得混入正常生鮮乳中。

    5.4 應在45秒內將奶杯穩妥地套在乳頭上,使奶杯均勻分佈在乳房底部,並略微前傾。擠奶時間4~7分鐘,出奶較少時應對乳房進行自上而下地按摩,防止空擠。擠奶套杯時應避免空氣進入杯組中。擠奶過程中應觀察真空穩定性、擠奶杯組奶流,必要時調整奶杯組的位置。

    5.5 擠奶結束後,應在關閉集乳器真空2~3秒後再移去奶杯。不得下壓擠奶機,避免過度擠奶。擠奶結束後,應再次進行乳頭藥浴,藥浴時間為3~5秒。

    5.6 擠出的生鮮乳應在2小時之內冷卻到0~4℃保存。貯奶罐內生鮮乳溫度應保持0~4℃。生鮮乳擠出後在貯奶罐的貯存時間不應超過48小時。

    6 管理制度

    6.1 生鮮乳收購站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衛生保障、質量安全保障、擠奶操作規程、化學品管理等。

    6.2 生鮮乳收購站應建立生鮮乳收購、銷售和檢測記錄,並保留2年。生鮮乳收購記錄應載明收購站名稱、收購許可證編號、畜主姓名、單次收購量、收購日期和地點。生鮮乳銷售記錄應載明生鮮乳裝載量、裝運地、運輸車輛牌照及準運證明、承運人姓名、裝運時間、裝運時生鮮乳溫度等。生鮮乳檢測記錄應載明檢測人員、檢測項目、檢測結果、檢測時間。

    7 衛生條件

    7.1 工作人員進入生鮮乳收購站應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上工作帽。要洗凈雙手,並經紫外線消毒。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工作帽必須每天消毒。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生鮮乳收購站。

    7.2 生鮮乳在擠奶、冷卻、貯存、運輸過程中,應在密閉條件下操作,不得與有毒、有害、揮發性物質接觸。生鮮乳運輸罐在起運前應加鉛封,嚴防在運輸途中向奶罐內加入任何物質。

    7.3 擠奶廳與相關設施在每班次牛擠奶後應徹底清掃乾淨,用高壓水槍沖洗,並進行噴霧消毒。奶桶、奶杯等每班次專用,用後徹底消毒和清洗。

    7.4 應嚴格按照設備清洗規程對擠奶、貯奶設備進行清洗、消毒,並保存有完整的清洗前後水溫、沖洗時間、酸鹼液濃度記錄。如果清洗消毒後超過96小時未使用,再次使用前應重新清洗消毒。

    7.5 貯奶罐外部應保持清潔、乾淨,沒有灰塵。貯奶罐的蓋子應注意保持關閉狀態。交奶後應及時清洗消毒貯奶罐並將罐內的水排凈。

    7.6 清洗完畢後,應排幹或烘乾管道內以及所有和生鮮乳接觸過的容器表面的水,防止因濕度過大引起微生物滋生。奶泵、奶管、節門應定期通刷、清洗,每週2次。

    7.7 擠奶廳、貯奶間只能用於生産、冷卻和貯存生鮮乳,不得堆放任何化學物品和雜物;禁止吸煙,並張貼相關警示標誌;有防鼠防害蟲措施,如安裝紗窗、使用捕蠅紙和電子滅蚊蠅器,捕蠅紙要定期更換,並不得放在貯奶罐上;貯奶間的門應注意保持經常性關閉狀態;貯奶間污水的排放口需距貯奶間15米以上或將污水排入暗溝。

    7.8 站內許可使用的化學物質和産品應存放在不會對生鮮乳造成直接或間接污染的位置。

    7.9 收購站周圍環境每週應用2%氫氧化鈉溶液或其它高效低毒消毒劑消毒一次。站內排污池和下水道等每月用漂白粉消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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