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青海省規範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管理工作座談會在西寧召開。青海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仁青加出席會議並講話。全省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登記機關及管理處(室),省垣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省法院、省檢察院相關業務部門,省紀委監察廳各廳室負責人等參加了會議。
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依靠專業知識、專門職能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組織和機構。近年來,我省仲介機構發展較快,在促進政府各部門職能轉變、服務全省改革開放以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省紀委監察廳組織有關人員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的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初步查找出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存在的問題,並會同省發改委等15個部門研究制定了《關於規範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管理的意見》,明確了規範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要求和方法步驟。
仁青加要求。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規範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實。要明確目標任務,搞好規範管理工作。按照《關於規範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管理的意見》安排部署,有計劃、有步驟、逐階段地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在工作中注意充分運用現有的政策法規,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按照鑒證類社會仲介機構的不同類別和屬性,以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切實取得明顯實效,達到規範管理工作、促進健康發展的目的。
仁青加強調,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切實使整治和規範管理工作取得實效。規範鑒證類仲介機構管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工作要求高,涉及到經濟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搞好這項工作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堅持政府主抓、部門各負其責、紀檢監察組織協調、依靠群眾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調動和凝聚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務求實效。(記者 李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