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師範教育司負責人
就中小學教師隊伍補充有關工作答記者問
教育部日前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記者就此採訪了教育部師範教育司負責人。
1、請談談《通知》出臺的背景?
答:在當前形勢下認真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必然要求。教育發展,教師是關鍵。沒有合格的教師,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教育。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溫家寶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年要集中力量辦一些經濟社會發展急需、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實事,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年內要重點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其中一項就是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做好教師正常補充工作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的基本保證。
第二,是構建教師隊伍補充工作長效機制的迫切需要。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農村師資力量薄弱,且城鄉分佈不均衡,一些農村學校教師缺額較為突出。但目前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包括教師補充工作還存在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制度性問題, 存在“有編不補”、“有編難補”、“無編可補”等現象。畢業生下不去,合格教師難以補充。學校教學崗位急需的人進不來。一些農村學校多年沒有錄用新教師。一些邊遠、艱苦地區派不進公辦教師。教師補充退出機制的不健全,影響制約著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為此,迫切需要完善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第三,是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重要舉措。鼓勵大學生、師範生到基層、農村任教是重要的政策導向。2009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出“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範圍。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2月23日,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聯合印發《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決定擴大實施國家“特崗計劃”。“特崗計劃”採取省級統籌、公開招聘的辦法吸收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創新了教師補充機制,嚴格了用人標準和程序,對於建立教師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保證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具有深遠意義,有必要全面推廣實施。
2、能否介紹一下《通知》的主要內容?
答:《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全面實施“特崗計劃”,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國家“特崗計劃”實施範圍由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為主擴至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同時,要求各地要抓住有利時機,加強省級統籌,創新教師補充機制。要根據國家“特崗計劃”的原則精神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總體部署,採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地方“特崗計劃”, 全面推進,形成規模,鼓勵吸引大批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
二是深化教師隊伍補充機制改革,確保教師聘用質量。全面推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應全部採取公開招聘的辦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掌握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教師編制需求情況,及時會同省級機構編制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實行編制動態管理,按照總量調控、城鄉統籌、結構調整、有增有減的原則,調整和使用本地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不斷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及時滿足教師補充需求。
三是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確保持證上崗。要依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保證新增教師質量。要將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作為教師招聘錄用的前提條件和職務晉陞的必要條件。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專任教師。
四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教師補充工作的監督管理。
3、如何理解教師補充的數量要求?怎樣達到這一要求?
答:《通知》提出,“特崗計劃要形成規模,教師基數大、缺額較多的省(區、市),每年設崗不少於1萬人,要經過努力,爭取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達到20萬人。”這裡提到的20萬人的規模,是指2009年中央和地方“特崗計劃”教師補充的總規模。
今年中央“特崗計劃”將擴大規模,不少於5萬名。為了推進“特崗計劃”的全面實施,3月13日,教育部召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會議,周濟部長進行了工作動員和部署。3月18日,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有關部門聯合召開“特崗計劃”專題新聞發佈會。3月23日,教育部發出《關於做好2009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3月27日,教育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的有利時機,加大教師用人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完善教師補充機制,大力推進地方“特崗計劃”,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教師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機制,研究制定充實教師隊伍尤其是農村邊遠、艱苦地區教師隊伍,改善教師隊伍結構的方案,有效解決教師隊伍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鼓勵吸引大批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國家計劃的名額將根據各地落實國家“特崗計劃”的情況以及實施地方“特崗計劃”的情況進行分配。
4、中小學新任教師是否由省級部門統一招聘?
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提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掌握各地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全省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學和小學教師補充應全部採取公開招聘的辦法,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高校畢業生(含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下基層項目的服務期滿人員),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
對此《通知》中表述的主要內容:一是“全面推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應全部採取公開招聘的辦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要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把選人標準和質量,吸引有志於從事基礎教育事業的優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二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國家或地方'特崗計劃'的實施,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合理安排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統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按規定程序擇優聘用。”要嚴格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從源頭上保證招聘教師的質量。教師資格認定中要進一步強化教育教學能力要求。
5、教育部對各地貫徹落實《通知》方面有什麼具體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視。做好教師補充工作是促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基本保證。“特崗計劃”是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的一項戰略舉措,是教師補充機制的重要創新,是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抓住機遇,積極推進實施。
二是要真抓實幹。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儘快研究制定實施方案。要及時為中小學補充合格教師,嚴禁在有合格師資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重點做好農村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要著力解決教師隊伍結構性矛盾,重視英語、信息技術、藝術、體育、科學等緊缺學科教師的補充,以滿足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開設課程的需要。
三是要加強監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要全面清理擠佔、挪用和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情況,將清查出來的編制,優先調整到急需編制的學校用於新教師補充。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要把教師補充情況作為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重點督導檢查建立完善教師正常補充機制,按需及時補充教師情況;新任教師是否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情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情況等。教育部將對各地教師補充工作情況進行監測,定期公佈狀態信息,作為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