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近期五起
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産安全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管一〔2009〕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今年3月下旬以來,金屬非金屬礦山連續發生5起較大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1人失蹤、4人受傷。這5起事故分別是:
3月24日,山西省交口縣一非法盜採鐵礦發生窒息事故,導致4人死亡。
3月28日,貴州省黔西南州貞豐縣智豪砂石場,在裝藥過程中違規操作並突遇雷電,造成電雷管起爆並引爆炸藥,導致現場8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
3月28日,中國五礦集團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西石門鐵礦,井下掘進作業面突發涌水,在不到20分鐘的時間內涌水量達到2.6萬立方米,導致井下22名作業人員中8人失蹤。
3月31日,湖北省宜昌市興山縣吊溪岩石材礦山,在裝藥過程中發生爆炸,造成部分山體崩塌,導致現場作業的7人中4人死亡,3人失蹤。
3月31日,湖南省湘西州花垣縣峰雲公司鼎峰錳礦發生冒頂事故,造成3人死亡。
這5起事故暴露出部分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産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企業復産前安全檢查不認真、不徹底;二是企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嚴格,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三是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産行為不力。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認真做好復産前的安全檢查工作。當前各地礦山企業將陸續恢復生産,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礦山企業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建立復産安全檢查工作責任制,制定復産安全檢查工作方案,切實做好恢復生産的各項準備工作。恢復生産前必須對礦山生産系統進行全面、徹底檢查,地下礦山應重點檢查供電、提升、通風、排水系統,加強廢棄巷道管理和巷道維護工作,露天礦山要加強對邊坡穩定性的檢查。
二、切實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地下礦山要加強對礦井水害的預測預警和對老空積水的排查摸底工作,對可能接近水體的地帶或遇到斷層、破碎帶、採空區等可能與水體有聯絡的地段,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原則,發現工作面有“出汗”、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産生霧氣等一系列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所有可能受到透水威脅的人員,按操作規程要求,落實好探放水措施。露天礦山要積極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不具備採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的小型露天採石場,必須經安全監管部門批准,在有技術能力單位的現場勘察鑒定和指導下,方可使用淺孔爆破技術;爆破裝藥前,要及時掌握當地氣象資料,遇有雷電、暴風雨即將來臨等惡劣氣候情況時,要立即停止爆破作業,所有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三、進一步加強中央礦山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各中央企業進一步加強對所屬礦山尤其是並購礦山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業現場安全條件。同時,要加強對外包工程施工隊伍的管理,將其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總體範圍,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防範事故的能力。
四、進一步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一是開展地下礦山機械通風、防水、防火、防採空區地表塌陷專項整治。對未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及機械通風系統不能正常使用的地下礦山要暫扣其安全生産許可證,責令停産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要督促企業摸清礦區水文地質情況及採空區狀況,制定並嚴格落實防井下水災、火災、防採空區地表塌陷等安全措施。二是開展露天礦山一面坡和傘檐開採專項整治。對未嚴格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分臺階(分層)開採的露天礦山,要暫扣其安全生産許可證,並責令停産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要立足於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制定完善整治工作方案,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專項督查,發現問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到位。
五、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認真開展“三項行動”,加強“三項建設”,全面提高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産水平。要強化安全監管,嚴格安全生産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産行為。要紮實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全生産條件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09〕44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落實,督促、引導廣大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認真做好安全基礎工作,不斷完善安全生産條件。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