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餐飲消費環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規範鞏固階段重點工作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09〕27號)精神,對全自治區衛生部門提出重點要求。
一、目前餐飲業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已進入第三階段“規範鞏固階段”,各地要針對第一、第二階段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規範餐飲行業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確保餐飲業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逐級對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餐飲業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圍繞餐飲業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認真查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地衛生監督機構要對本轄區內的餐飲經營單位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審查驗收,對沒有進行改進或拒絕改進的,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各地要集中力量,發現、處罰一批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要按照食品添加劑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利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檢驗能力,對餐飲行業經營使用的重點食品添加劑進行抽樣檢驗,必要時可送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驗。要積極利用檢驗技術手段,加大處罰力度,切實將餐飲業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抓出成效,震懾違法分子,規範餐飲行業食品添加劑經營使用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