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6日從廣東省國資委獲悉,為引導省屬企業有效應對金融危機,推動企業産業升級和創新,廣東省國資委計劃加大對企業創新發展的考核力度,鼓勵企業按銷售收入一定比例安排資金專項用於科技研發。
按照新規定,廣東省國資委在對企業進行年度考核時,影響企業業績的研發投入實際數額將被作為客觀減少因素予以調整。此外,凡屬符合企業主業發展方向、對企業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科技創新研發、項目投資等,經審核,允許企業在最長不超過3年的時間內不納入年度考核範圍。
“按照以往的政策,企業負責人的考核結果與該企業經營業績直接挂鉤,導致部分企業只重視短期經濟效益,企業的長期發展容易在考核機制上被忽視。”有關專家指出,科技研發需要長期投入才能見效,新規定會促進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根據珠三角發展規劃綱要求,到2012年,珠三角地區的研究與發展經費支出佔GDP的比重應達到2.5%。然而,要實現這個目標還任重道遠。數據顯示,2007年,廣東研發經費支出佔GDP的比重僅為1.3%。記者隨後採訪了多家省屬企業了解到,部分企業已增加了研發和技改的資金投入。廣晟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未來這方面的投入會增加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