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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佈四起侵權盜版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1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網站

    4月20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公佈了今年以來司法宣判、偵破查辦的4起侵權盜版案件,一批非法經營盜版、淫穢音像製品的團夥被徹底搗毀。

    其中,天津“6•03”批銷盜版音像製品團夥網絡案中的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並處以5000元至10.5萬元罰金;江蘇常州“5•15”非法音像製品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因犯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處2年至3年有期徒刑,並處3萬至5萬元罰金。

    據全國“掃黃打非”辦有關負責人介紹,4起侵權盜版案件中還包括盜版數量巨大的南寧“1•22”靈豐印刷廠盜版圖書案和貴陽“3•13”特大批銷非法光盤窩點案。

    1. 天津“6•03”批銷盜版音像製品團夥網絡案

    2008年9月23日,天津“6•03”案現場查獲盜版光盤10萬餘張、淫穢光盤1000余張,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團夥非法經營盜版音像製品時間長、範圍廣,從2005年至2008年,涉及全國27個省(區、市),且主要涉案人員反偵查能力強,屢次逃脫執法部門打擊。

    2008年6月3日,在匯集相關舉報線索的基礎上,天津市“掃黃打非”辦決定成立專案組,對多次逃脫打擊的以付某為首的批銷盜版音像製品團夥進行徹底查處。7月16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將該案列為全國“掃黃打非”重點案件加以指導督辦。天津市成立以市“掃黃打非”辦、市公安局為主的查辦案件工作領導小組,公安部門動用9個警種進行全力破案。9月21日,專案組派出先遣小組前往廣州市對主要犯罪嫌疑人付某等進行前期偵查。9月23日,天津、廣州兩地警方同時行動,共抓捕付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盜版光盤10萬餘張、淫穢光盤1000余張,該案成功告破。9月24日,天津專案組又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查獲盜版光盤10萬餘張。9月27日,最後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小林”被抓捕歸案。

    2009年4月10日,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對11名涉案人員進行了一審判決:付偉犯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5000元;范星毅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60000元;林育輝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000元;王艷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30000元;趙玉償犯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31000元;任藝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40000元;趙玉燦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00元;張軍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0元;李永梅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0元;鄭玉花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0元;付濤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

    2. 江蘇常州“5•15”非法音像製品案

    2008年5月15日,江蘇省常州市搗毀一處非法音像製品批銷窩點,共查獲盜版光盤58341張,淫穢光盤1734張。兩名犯罪嫌疑人因犯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2年至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08年5月15日下午,江蘇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執法支隊根據舉報線索,對常州電腦城培訓樓307室易春花等人經營的音像製品批銷窩點進行檢查,當場查獲非法光盤47319張。案發後,執法人員又在路橋市場、電腦城等處查獲從易春花處購進而尚未售出的光盤314張,在廣州鑫鴻捷運輸有限公司和方方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查獲易春花購進而尚未提貨的光盤13940張。經鑒定,查獲的光盤中共有58341張為侵權盜版製品,1734張為淫穢物品。

    經查,2007年年初至2008年5月15日,易春花等人在未領取營業執照和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採用小靈通聯絡訂貨、銀行卡匯貨款、物流送貨上門等方式,從廣州以每張1.2元至1.8元的價格購進盜版光盤和淫穢光盤,並在常州市電腦城二樓和電腦城培訓樓307室等處,以每張2元至4元不等的價格銷往該市路橋市場、電腦城等處。

    2009年1月14日,常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易春花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5000元;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牟盤坤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3. 南寧“1•22”靈豐印刷廠盜版圖書案

    2009年l月22日,廣西南寧市“掃黃打非”部門根據群眾電話舉報,對位於南寧市西鄉塘區北湖村一隊的靈豐印刷廠大量盜印出版物的情況進行檢查。南寧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稽查人員在該印刷廠查獲盜印接力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廣西教育出版社、廣西民族出版社等出版單位的出版物32.3萬餘冊,散頁501令,半成品1萬冊,PS版1125張,膠片1125張。

    目前,稽查人員已將涉案圖書、PS版、膠片、電腦主機和主要印刷設備等物件進行異地保存,對南寧市靈豐印刷廠經營場地打上了封條。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4. 貴陽“3•13”特大批銷非法光盤窩點案

    2009年3月13日上午,貴陽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在前期暗訪掌握情況的基礎上,組織執法力量,對位於貴陽市城區延安西巷一地下批發盜版音像製品窩點進行突擊執法檢查行動,當場查繳盜版光盤22萬餘張,淫穢光盤6379張,抓獲嫌疑人16名。通過現場查獲的大量銷售單據顯示,該窩點自2009年年初以來,定期或不定期向貴州省內各地批發各種盜版光盤,且形成了一定規模的盜版音像製品銷售網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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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4月12日開展清繳整治低俗音像製品專項行動
· 全國"掃黃打非"辦通知查繳違法印刷品和不良玩具
· 2009年以來全國共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1000余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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