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針對個別企業通過印刷品廣告違規宣傳“‘家電下鄉’産品‘直貼’農民30%貨款”的情況,市工商局在及時規範的同時,採取三項措施要求各區縣工商部門切實加強對此類廣告的監管。
一是嚴格規範以“家電下鄉”名義進行的廣告宣傳。加強對家電銷售企業廣告宣傳的監管,對不是中標産品或企業搭車使用“家電下鄉”名義進行宣傳的予以嚴肅查處。對中標企業廣告宣傳特別是銷售網點的廣告宣傳,從嚴監管。
二是加強對轄區新聞媒體單位發佈廣告的監管。鋻於媒體違法廣告“下鄉”的新趨勢,市局要求強化對此類廣告的日常監測監管。對監測發現的嚴重違法廣告堅決予以立案查處,並予曝光,一般違法行為及時責令廣告發佈單位整改。
三是加強對農村戶外墻體廣告的監管。認真清理利用戶外墻體發佈的廣告,尤其是利用鎮、鄉政府所在地等農民群眾聚集地戶外墻體發佈的廣告,重點清理含有“家電下鄉”及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內容的違法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