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在北京召開全國“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對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謝旭人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要認識到這項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製度、財稅體制等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舉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謝旭人説,為全面完成“小金庫”治理工作任務,必須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切實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和審計署聯合印發的《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堅決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小金庫”,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準確理解治理範圍、科學把握工作重點、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始終堅持整體推進,切實強化源頭治理。
他指出,“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核心環節是自查自糾與重點檢查。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的積極性、自覺性和主動性,鼓勵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突出重點,抓住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希望各地區、各部門依據實際情況,突出地區、部門或行業的特點,因地制宜有特色地開展治理工作。鼓勵自查自糾、嚴懲頂風違紀和鼓勵舉報是這次“小金庫”治理工作在政策上的三個突出特點,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和運用這些政策手段,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確保“小金庫”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他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小金庫”治理過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設,針對檢查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制定有關制度法規,完善管理,強化制約。要注重改革創新,採取積極穩妥的措施,逐步深化財稅、金融、國有資本運營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機制和體制,加快建立並完善長效機制,在源頭上防止並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在此基礎上,更加注重日常監管,不斷加大對“小金庫”的日常治理力度。
謝旭人強調,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決定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各地區、各部門要遵循分級負責、分口把關的原則,儘快組建成立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和日常工作機構,通過同各部門、各成員單位及下級黨委、政府的溝通和聯絡,及時研究明確治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加強對方案制定、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案件移送等工作的督促指導和組織協調,建立起分工明確、配合有力、資源共享、運轉順暢的治理工作協調機制。各地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和日常工作機構應廣泛發動宣傳,通過及時宣傳、釋疑解惑,使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及時了解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和工作進展。要注重提高治理工作的透明度,及時向社會公佈專項治理進展情況及實際效果。
會議由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紀委副書記張毅主持,他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切實把“小金庫”治理工作擺上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要細化措施、週密部署,切實把這次會議部署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此外,還要加強監督、嚴肅執紀,切實維護有關政策、法規和紀律的嚴肅性。
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在會上宣讀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
中組部、中宣部、公安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等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人民團體有關負責同志及其財務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了在北京主會場召開的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有關負責同志及所屬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各地分會場同步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