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近日下發《關於規範辦學行為深入推進中考改革的指導意見》,全面規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進一步推進全省中考改革。
甘肅省的中考改革包括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三個方面。此次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相關通知下髮指導意見,要求甘肅省義務教育階段“適當減少考試科目,切實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原則上實行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單獨命題,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採用綜合命題形式,在九年級結束時由市州組織統考。地理、生物學科在八年級結束時由市州組織統考。在考試命題方面,重點考查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考查目標包括識記、理解、初步應用、綜合應用四個能力層次。筆試部分不同能力層次試題的比例一般為:識記佔30%,理解佔30%,初級應用與綜合應用佔40%。從今年開始,各地將開展對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動手能力、實踐探究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的考查。此外,學業考試成績要逐步實現以等級形式呈現,各市州今年至少要在1~2個縣進行學業成績等級呈現的試點,2010年要擴大範圍,最遲在2012年全面實行。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課程計劃擅自增加或減少課時,不得提前結束不進入中考統試的課程;不得隨意進行區域性的“抽測”和統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縣市區、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佈名次。(記者 李欣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