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保險營銷人員在收付費環節發生詐騙、挪用投保人保費等違法行為,山西保監局4月30日發出消費提示,人身保險收付費已實行“零現金”。除四種情形外,不得採用現金收付費方式。
所謂“收付費”,指的是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支付退保金和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四種可收取現金的情形是:保險公司在營業場所內現金收付費;在營業場所外通過公司員工或保險營銷員收取單次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現金保費;委託保險代理機構在其營業場所內現金收付費;保監會規定的其他現金收付費方式。
山西保監局提醒消費者,與保險公司之間有資金往來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在不便實現轉賬方式的情況下,最好本人持現金到保險公司營業網點的櫃臺上辦理相關手續。如發現異常,要及時撥打保險公司統一客服電話或到保險公司營業網點查詢。(記者 張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