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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6月啟動 有關負責人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2日   來源:司法部網站

     近日,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會同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聯合下發了《關於組織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通知》,決定自2009年6月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5月11日,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負責人就該行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

    答:近些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經過社會各界和廣大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國法律援助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是,由於地域和經濟發展不均衡等原因,我國法律援助事業發展不平衡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西部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法律援助人員嚴重短缺,當地困難群眾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得不到滿足。目前,全國有15萬多名律師,但是仍有一些縣沒有律師,無法滿足當地法律援助需求,嚴重制約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如何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不僅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迫切要求,也是這些年來司法行政系統和律師工作關注的一個重要課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為解決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服務,有效解決經濟欠發達地區法律援助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區域協調發展,滿足基層人民群眾法律援助的強烈需求,同時為律師、大學生志願者提供一個鍛鍊自我、提高自我的良好途徑,併為社會力量參與我國法律援助事業搭建一個奉獻愛心的平臺和橋梁,在司法部、團中央的發起下,在國家開發銀行等部門和單位的大力支持下,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會同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共同組織開展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即:通過宣傳、組織、動員,在全國招募律師志願者、法學應屆大學生志願者,為每個無律師縣派遣1名志願律師、1名大學生志願者,為當地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問:“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答:這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法律援助志願者工作站”。

    依託司法行政部門和共青團組織,在無律師縣或中西部律師人才短缺的地、市、縣設立“法律援助志願者工作站”,每個工作站視情況派遣1名律師志願者、1名大學畢業生法律志願者或擇一選派。

    (二)為當地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每位志願者服務期限為1至3年。在服務期內,每名律師志願者每年至少無償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大學生志願者從事與其能力相適應的法律援助工作,促進無律師縣或中西部律師人才短缺的地、市、縣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

    (三)推動無律師縣或中西部律師人才短缺的地、市、縣的法律人才隊伍建設。

    項目實施後要加強對服務縣的指導力度,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服務地點和志願者規模,推動無律師縣或中西部律師人才短缺的地、市、縣逐步建立自己的法律援助人才隊伍。

    (四)培養法律援助人才,充實法律援助隊伍。

    通過逐步推廣和堅持,培養一批既具有紮實專業知識、又有基層工作經驗和社會責任感的法律援助人才,不斷充實法律援助隊伍,讓法律援助志願者遍佈中華大地,成為推進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和中國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重要力量。

    問:“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總體規劃是什麼?

    答:“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擬從2009年開始實施。2009年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定期輪換的機制,從全國律師行業招募一批具有奉獻精神的律師志願者,同時從全國法學院校招募一批品學兼優的法學專業應屆畢業生志願者,派遣到四川、雲南、貴州、陜西、內蒙古、重慶等省(區、市)的無律師縣或律師人才短缺的地、市、縣專門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以後逐年擴大志願律師、志願者隊伍規模和覆蓋範圍,力爭用3至5年時間實現無律師縣或中西部律師人才短缺的地、市、縣的法律援助的全覆蓋。

    問:“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大學生志願者除享受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和《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16號)規定的政策外,同時享受司法部、共青團中央《關於實施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的通知》(中青聯發〔2005〕23號)規定的政策。

    律師志願者除享受中央文明辦、共青團中央、人事部、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配合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全面推進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1〕22號)規定的政策,同時享受司法部、共青團中央《關於實施法律援助志願者計劃的通知》(司發通〔2002〕124號)規定的政策;另外還可享受“在志願服務期間,免除律師執業年度考核所需費用”、“在服務期及服務期滿後3年內不再承擔法律援助案件義務”、“參與此次行動的律師志願者和律師事務所在評優時作為重要考核條件”等優惠政策。

    問:如何保障“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成功實施?

    答:首先,項目的組織開展得到了司法部、團中央等有關部委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為項目的成功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其次,成立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項目管理辦公室,為項目的宣傳、組織、動員、培訓、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第三,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團委將成立相應的省級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各項目實施縣司法局將指定專人負責志願者日常管理、為志願者的志願服務提供食宿和辦公條件便利,切實做好志願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為項目成功開展提供了堅實的後勤和服務保障。

    問:“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進展情況如何?

    答:目前,“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全面啟動,招募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志願律師的招募工作,也正配合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全國律師協會緊張有序地進行。借此機會,我們希望全國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和大學生志願者踴躍參與到此次行動中來,傳承“團結、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用您的愛心溫暖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用您的智慧彰顯法治公平和正義的光芒!同時,也希望有更多的企業、單位、愛心人士慷慨解囊,支持此次行動,關注法律援助事業,共同為營造一個團結、和睦、法治、和諧的社會環境而努力。(記者 于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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