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益生菌類和含大豆異黃酮保健食品註冊工作,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就益生菌類和含大豆異黃酮保健食品註冊管理有關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徵求益生菌類和含大豆異黃酮保健食品註冊管理有關規定意見的通知
食藥監許函[2009]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規範益生菌類和含大豆異黃酮保健食品註冊工作,經研究,擬作如下規定:
一、益生菌類保健食品應當採用在産品聲稱保存條件下長期保存的方法進行穩定性試驗,以確定産品保質期。
二、含大豆異黃酮類保健食品中大豆異黃酮原料應當來源於大豆;測定的成分應當包括大豆苷、大豆苷元、染料木苷、染料木素;其大豆異黃酮的食用量應當不超過60mg/日;産品不適宜人群應當增加少年兒童、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注意事項中應當增加:不宜與含大豆異黃酮成分的産品同時食用,長期食用注意婦科檢查。
現公開徵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於2009年5月25日之前反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聯 係 人:余超,郭海峰
聯絡電話:010-88331108,1128
傳 真:010-88374394
電子信箱:guohf@sda.gov.cn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