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銀行信用卡相關廣告內容,維護廣告市場秩序和信用卡持卡人權益,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根據《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向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和信用卡持卡人作出公告提示。
根據提示公告,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要認真履行廣告發佈審查的法定責任和義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信用卡相關廣告內容,不得為無營業執照或沒有發卡機構授權的仲介機構設計、製作、代理、發佈信用卡廣告;信用卡相關廣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現”、“信用卡貸款”、“POS消費提現”、“刷卡取現”、“辦卡刷卡一條龍服務”、“代還信用卡透支款”等違法違規提供信用卡辦理和提現服務的內容;信用卡持卡人應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合法正當渠道,辦理和使用信用卡,以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