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和統籌城鄉發展的目標要求,結合天津市多年來社會保險制度發展實際,近日天津市對已經實施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農村居民基本養老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進行調整,統一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制度一體化。天津市是全國第一個實現兩項制度城鄉統籌發展的省級統籌地區。日前,天津市頒布了《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和《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這兩個規定的實施,使天津市統籌城鄉社會發展的基本養老、醫療社會保險制度建設邁上新臺階,對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打破城鄉居民身份界限,完善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制度,健全社會養老、醫療保障體系,促進城鄉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據了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將從2010年1月1日起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從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推進兩項制度城鄉一體化,集中體現了3個創新。一是制度創新,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實現城鄉居民人人平等享受社會保障,不等於硬性地建立完全一致的社會保障制度。
天津市將按照一個制度體系,統一經辦管理,多檔待遇選擇的思路,推進兩項制度統籌發展,既充分考慮了城鄉的現實差距,又有利於城鄉社會保障統籌規劃管理。二是參保界限創新,兩項統籌制度打破了城鄉居民的身份界限,實現城鄉居民在制度上的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明確在天津市就讀的各類學生兒童均可參保,打破了學生兒童參保的戶籍界限。三是管理創新,2008年新農合管理職能劃歸勞動保障部門,實現醫療保險歸口管理,理順體制機制。兩項制度城鄉統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統一經辦,既避免了政出多門、政策衝突和多頭管理的弊端,又避免了重復建設,節省資源,提高效率。(記者 張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