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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鎮低保月增25元 農村低保每年增加20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5日   來源:解放日報

    從2009年4月1日起,上海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425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2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400元。此次調整預計將惠及上海市近50萬的低保群體。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關於調整上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昨天下發到各區縣。

    據介紹,這是自1993年以來,上海市第13次調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市民政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調整主要出於兩方面因素:去年上海CPI上漲5.8%,物價的波動使政府對困難群體的生活格外關注;再考慮到今年資源性産品調價的因素,上海市決定提高城鄉低保標準,不讓低保家庭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自《關於調整上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下發之日起,原上海市城鄉低保對象臨時補貼措施停止執行。

    在城鄉低保政策托起困難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時,近年來,上海市還相繼提高了醫療、教育等專項救助政策的覆蓋範圍。目前,在“低保線”標準150%以內人群享受醫療救助,“低保線”標準200%以內人群享受廉租房救助等。(記者 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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