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5日從陜西省政府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陜西省將在下半年適時啟動《渭河干流市界區域水質目標控制與補償制度》的通報。
今年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的《陜西省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辦法》已于2009年3月19日發佈,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這個辦法施行後,省政府會同渭河流域的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對渭河省界水體環境質量要求、渭河水域功能區劃和水環境質量狀況、經濟技術條件,確定渭河干流跨行政區域交界監測斷面位置和斷面水質控制指標。同時,建立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制度,制定具體的水污染補償資金的收繳、管理、使用辦法。目前,省環保廳已經提出了“十一五”後兩年和“十二五”各年度渭河干流各市界斷面水質控制指標,並徵求了各市環保部門的意見,經修改後正在徵求各市政府和渭河流域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協商財政部門提出了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制度草案,現正在徵求各市人民政府的意見。(肖穎 羅曼 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