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播豐收的希望
——全國工商系統“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綜述
為切實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確保春耕生産順利進行,今年以來,全國各級工商機關創新紅盾護農機制,構築主體準入、市場監管、消費維權三道防線,深入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為今年糧食豐收提供了堅強保障。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就2009年“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專門作出批示:“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指導思想明確,主體準入、市場監管、消費維權三道防線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了農民兄弟用上放心農資,保障了春耕生産順利進行。
構築主體準入防線
全國各級工商機關以規範農資經營主體資格為基礎,由側重登記註冊向實施信用分類監管、提升監管效能轉變,實現監管關口前移,抓好農資商品源頭監管,有效地規範了農資市場秩序。
黑龍江、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廣西、陜西、天津、重慶等地工商機關將“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和企業年檢工作相結合,對轄區農資經營戶進行全面檢查,加大對走村串戶遊販的查處力度,對未取得前置許可、營業執照的堅決予以取締。
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海南等地工商機關將市場巡查制、市場監測制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相結合,加強市場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有效整合、合理調配監管資源,不斷提高農資市場監管效能。海南省樂東縣工商局制定了《農資經營單位信用管理實施辦法》,對農資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並與經濟戶口檔案一一對應,做到號碼一致,信息真實,隨調隨取,資源共享。
江西、浙江、雲南等地工商機關積極探索農資商品準入備案制,實現監管關口前移。安徽、山東等地工商機關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實行農資商品貼標入市制度,對經檢驗合格的化肥,要求經營戶貼上工商機關監製的標簽後,才能對外銷售。
構築市場監管防線
全國各級工商機關認真研究當前農資市場的新形勢、新情況,做到早動員、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動,嚴厲打擊坑農害農行為,狠抓大要案件查處,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貴州省工商局以16個地、市、縣為重點區域,以9種化肥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查扣涉嫌假劣化肥3800余噸。吉林、遼寧兩省工商機關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清查不合格鉀肥專項行動,並及時向社會發佈消費警示。河南省工商局與企業聯合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打擊假冒知名品牌農藥專項執法行動,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北京、河北、江蘇、安徽、浙江、廣東、雲南、西藏等地工商機關開展了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將抽檢結果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並針對問題發出消費警示,引導農民群眾理性選擇農資。湖北、福建、重慶等地工商機關建立健全農資市場監管“四分五定制”,將管理職能分段、管理人員分組、管理區域分片、管理對象分類,定片區、定職責、定人員、定目標、定成效,使段(片)長制與農資市場日常監管緊密結合,建立完善片(段)長轄區農資市場巡查監管責任制。
構築消費維權防線
全國各級工商機關繼續深入做好“一會兩站”建設工作,積極探索不合格農資商品先行賠付制度,把消費糾紛解決在基層,切實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山東、江蘇、廣東、甘肅、四川、青海、北京、大連等地工商機關實行“村所挂鉤”制,建立了12315涉農維權站和12315涉農維權聯絡點,為農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援助服務。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在全區農資市場推行“一賬通”監管模式,減輕了農資經營者建立進銷貨臺賬的工作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結合實際,實行“賬賬合一、票卡合一”制度,規範了農資經營者的行為。
山西、陜西、湖南、甘肅等地工商機關結合當地實際,採取多項措施督促農資經營戶建立完善種子留樣備查制度,實現可追溯監管。山東、江蘇、新疆等地工商機關推行了市場主辦者先行理賠制,即市場主辦者通過收取市場經營戶預交的銷售假劣商品賠償保證金建立賠償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受到了農民群眾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