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 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員單位密切配合,有關方面積極行動,較好地完成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的任務,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區也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進展不平衡、自查自糾不深入、披露問題不全面、信息溝通不及時等問題,必須予以重視,認真加以改進。為進一步做好檢查驗收和總結報告階段的工作,切實取得成效,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全面檢查社會保險基金徵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情況,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是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基礎管理和制度建設,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和人民群眾社會保障權益的重要措施。各地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總結前兩個階段的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充分利用多部門聯動機制,認真做好後兩個階段的工作。既要解決侵佔、挪用、貪污、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問題,也要解決管理不規範的問題,深化源頭治理,完善相關政策,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探索建立社保基金管理監督的長效機制。
二、認真組織檢查驗收工作
檢查驗收工作是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自查自糾情況、鞏固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要認真組織實施。省級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結合當地實際,精心制定檢查驗收方案,明確檢查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檢查驗收主要應審核自查自糾統計報表及地市社保基金專項治理總結報告初稿,檢查財務、業務賬目以及數據質量和信息系統安全等情況,清點現金、有價證券、實物資産和各類收費票據,核實結余基金的存儲、保值增值等情況。同時,要將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專項治理的重點,著重檢查社保機構在醫保待遇審核、支付和費用結算,醫療機構在醫保費用使用和醫療服務,醫療保險委託管理等方面的情況,進一步發現和解決問題。在檢查驗收中,如發現自查自糾走過場、故意掩蓋問題等情況,要進行整改補課,並對相關地區、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為確保檢查驗收工作質量,各地要組織專門力量和專業人員參加檢查驗收工作,並進行業務培訓,使參加檢查的人員了解相關政策,掌握業務知識,熟悉工作路徑,善於發現問題,敢於揭示問題,能夠解決問題。同時,要做好必要的經費、物質保障,確保檢查驗收工作的開展。省級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協助部際領導小組搞好檢查驗收。
三、切實解決檢查發現的問題
各地要在自查自糾和檢查驗收的基礎上,認真梳理檢查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對歷史遺留的擠佔挪用問題,要按照政策該清欠的清欠、該追回的追回、該處置的處置;對損失的資金要採取措施補足,屬於政府及有關部門擠佔挪用,同級政府償還有困難的,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核銷,同時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發現的擠佔、挪用、貪污基金問題,要認真調查,嚴肅處理,切實整改。通過專項治理髮現需要完善制度、政策的問題,屬於地方性的問題,由各地研究制定相關辦法,屬於全國性的問題要向部際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並提出建議。
四、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交流
省級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對社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督促和綜合協調,全面掌握有關情況,及時交流做法和經驗,向部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情況,特別是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案件,務必及時上報。部際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地報送的簡報、書面材料、重要情況等信息進行定期匯總,通過工作簡報等形式向各地通報。對重大情況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五、及時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檢查驗收結束後,各地要認真分析總結,及時形成工作報告,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總結報告要有數據、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避免説空話、套話。要認真填報《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統計表》,確保數據翔實準確,做到不漏項、不虛報。凡經部際領導小組審核認定不符合要求的總結報告和統計報表,將退回重新修改完善。請省級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于2009年6月12目前,將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情況報告和檢查驗收方案報部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監察部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審計署 衛生部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