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貴州省林業廳獲悉,貴州省決定用兩年時間在息烽等10縣(市、區)試點森林採伐管理改革。改革後,非林地林木採伐不再納入採伐限額管理,廣大林農可以自主經營;公益林可以擇伐或間伐的方式進行更新採伐;木材採伐審批程序得到簡化、採伐樹齡限制進一步放寬。
為了逐步構建現代森林資源管理新體制和森林可持續經營新模式,貴州省決定在息烽、余慶、平壩、甕安、織金、銅仁、錦屏、黃平、六枝10個縣(市、區)試點森林採伐管理改革。各試點縣將在採伐限額管理、森林採伐管理、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等方面進行全面改革。
通過改革,規劃林地上胸徑5厘米以上的各類林木按照已編制的經營方案或按照採伐量低於生長量的要求核定採伐限額。取消年度考核,簡化分項限額,採伐限額實行5年總量控制。只對流通銷售的木材徵收林業費金。其他採伐可佔用主伐限額,人工林採伐可佔用天然林限額,工業原料林採伐可佔用一般用材林限額。年度木材生産計劃實行備案制。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可委託鄉鎮林業站直接辦理權限範圍內的商品林木採伐許可證。林業經營者可向鄉鎮林業站或直接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採伐申請。取消商品林木採伐作業設計逐級審批制度,集體和個人商品林木採伐只提交調查設計表和附圖。已編制的森林經營方案要進行公示,使廣大林農對林木採伐心中有數。
省林業廳負責人指出,森林採伐管理改革既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廣大林農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的關鍵。不是取消採伐限額管理制度,也不是簡單地下放森林資源管理權,而是通過試點破除束縛林業生産力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調動廣大林農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實現森林採伐由指標控制向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轉變,真正形成森林資源越採越多、越採越好、青山常在、永續利用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