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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就化粧品名稱標識禁用語徵求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8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關於對《化粧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函

食藥監許函[2009]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化粧品衛生行政許可行為,不斷提高化粧品評審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據《健康相關産品命名規定》,我司組織起草了《化粧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請將修改意見於6月26日前反饋我司。

    聯 係 人:陳志蓉

    聯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甲 38 號,郵編:100810

    聯絡電話: 010-88330402

    傳  真: 010-88373268

    電子郵件:chen_zhirong2009@hotmail.com;chensz@sda.gov.cn

    附件:《化粧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徵求意見稿)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化粧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

(徵求意見稿)

  為規範化粧品名稱、標簽、標識評審行為,使標簽審核工作執行統一、規範的審核標準,根據《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健康相關産品命名規定》等法規規範要求,特製訂以下化粧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作為審核化粧品産品名稱標簽標識的評判標準。

  一、 禁止使用虛假誇大用語

  特效;高效;全效;強效;速效;顯效;神效;奇效;廣譜(防曬除外);第X代;速白;一洗白;一洗黑;永久性(染發産品除外);專業(發燙、美甲産品除外);傑出(抗氧化);XX天見效;XX週期見效;超強;激活;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無毒;溶脂;吸脂;燃燒脂肪;瘦(身、臉、腿);減肥;使身體肌肉組織增強、強壯;延年益壽;永葆青春;防止(皮膚老化);第二肌膚;增強皮下組織新陳代謝;深層;細胞再生;DNA再生;提高(保護)記憶力;提高肌膚抗刺激(能力);化解死細胞;防止皺紋形成;去(祛)除皺紋;修復斷裂彈性(力)纖維;止脫;採用新型著色機理永不褪色;迅速(修復受紫外線傷害的肌膚);更新肌膚;破壞黑色素細胞;阻斷黑色素形成;豐乳;豐胸;使乳房豐滿;改善(促進)睡眠;舒眠等。

  二、禁止使用明示或暗示對疾病有治療作用和效果的用語

  治療;除菌;抑菌;殺菌;抗菌;滅菌;防菌;消毒;排毒;消炎;抗炎;抗敏;防敏;柔敏;舒敏;緩敏;脫敏;褪敏;改善過敏現象;降低肌膚敏感度;鎮定;鎮靜;理氣;行氣;活血;生肌肉;補血;安神;養腦;益氣;通脈;胃脹蠕動;利尿;驅寒解毒;內分泌;延緩更年期;補腎;祛風;生發;防癌;抗癌;祛疤;降血壓;防治高血壓;防止卵巢及子宮的功能紊亂;(排除)體內毒素;吸附鉛汞;除濕;潤燥;消除斑點;祛除雀斑、黃褐斑、蝴蝶斑、妊娠斑;斑立凈;無斑;治療斑禿、全禿;逐層減退多種色斑;毛髮新生;毛髮再生;生黑髮;(治療)酒糟鼻;傷口癒合;清除毒素;緩解痙攣抽搐;減輕或緩解疾病症狀等。

  化粧品標簽、小包裝或説明書上不得注有適應症等。

  三、禁止使用醫療術語

  處方;藥方;藥物配方;藥物製劑;藥物;中藥;中草藥;中醫世家;祖傳秘方;醫;醫療;醫治;醫生;大夫;護士;診斷;經××例臨床觀察具有明顯效果;皮膚變態反應;皮膚病;皮炎;丘疹;膿皰;手癬;甲癬;體癬;頭癬;股癬;腳癬;腳氣;鵝掌癬;花斑癬;牛皮癬;傳染性濕疹;斑禿;全禿;病變性脫髮;毛囊激活;傷風感冒;經痛;肌痛;頭痛;腹痛;便秘;哮喘;支氣管炎;消化不良;失眠;刀傷;燒傷;燙傷;瘡癰;毛囊炎;皮膚感染;皮膚面部痙攣;細菌;真菌;念珠菌;糠秕孢子菌;厭氧菌;牙孢菌;痤瘡;毛囊寄生蟲;雌性激素;雄性激素;荷爾蒙;抗生素;激素;中樞神經;細胞增殖和分化;免疫力;患處;疤痕;關節痛;凍瘡;凍傷;妊娠紋;皮膚細胞間的氧氣交換;紅腫;淋巴液;毛細血管;淋巴毒等。

  四、禁止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用語

  1、以“經衛生部(門)批准”或“衛生部(門)特批”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批准”等名義為産品作宣傳。

  2、把化粧品批件作為標簽、説明書的內容為産品作宣傳。

  3、以化粧品檢驗機構和檢驗報告等名義為産品作宣傳。

  4、以醫學名人的姓名為産品作宣傳。

  5、以使用者的名義為産品作宣傳。

  五、禁止宣稱的功效

  1、特殊用途化粧品功效宣稱禁止超出《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九類特殊用途化粧品和對其含義的解釋。

  2、非特殊用途化粧品禁止宣稱特殊用途化粧品作用,即育發、染發、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作用。

  六、禁止使用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為你而瘋狂、為你而沸騰;神、仙、鬼、巫、妖精、魔、卦、邪、魂、毒等。

  七、禁止使用已經批准的藥品名稱。

  八、在技術評審過程當中,不僅限於以上禁用語,同時要符合《健康相關産品命名規定》及《化粧品衛生規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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