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專利保護領域的政府公共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國家知識産權局日前確定10家單位為第一批全國專利保護重點聯絡基地。其中,司法機構一個,研究、開發機構七個,法律服務機構兩個。
第一批重點聯絡基地單位將向知識産權局系統提供有關專利執法的諮詢意見和有關信息,參與重要執法問題和疑難案件的研討論證,促進執法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積極傳播通過專利保護促進創新發展的信息與經驗。
今年4月,國家知識産權局印發了《關於近期知識産權局系統執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對建立全國專利保護重點聯絡機制進行部署。《通知》印發後,國家知識産權局陸續收到地方局推薦、有關單位自薦申請多份。
下一階段,國家知識産權局將開展第二批全國專利保護重點聯絡基地申請的審批工作。對於第一批重點聯絡基地,國家知識産權局將及時研究分析其運行情況,不斷深化、完善這一機制,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促進專利執法工作水平的提高。
據國家知識産權局有關主管部門介紹,全國專利保護重點聯絡基地將依照以下條件遴選:(一)入選的研究機構應當在專利保護的研究方面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可以為知識産權局系統提供執法保護的諮詢意見和有關信息,能夠合作開展執法研修與研討工作;(二)入選的司法機構應當具有審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豐富經驗,可為地方知識産權局提供完善專利保護的有益經驗;(三)入選的市場主體應當對完善專利保護的內在需求較強,知識産權創造、運用能力較強,對營造良好的知識産權執法環境具有較強需求和有益經驗,希望與知識産權執法部門深化合作,能夠提供完善專利執法保護的合理建議與意見;(四)入選的仲介機構應當具有涉及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豐富從業經驗,能夠參與重要執法問題與疑難案件的研究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