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就7月1日開始徵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等事宜召開新聞發佈會。要求各有關部門、盟市旗縣及煤炭企業認真做好各自的工作,紮實開展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
40多家中央駐區和地方新聞媒體記者參加了新聞發佈會,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發改委、財政廳、地稅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在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02年以來,國內煤炭價格持續上漲,並一直處於高位運行。自治區煤炭工業更是處在了迅猛發展期,內蒙古作為全國産煤大區,設立煤炭調節基金,對於完善煤炭資源價格補償機制,提高對煤炭市場價格的宏觀調控能力,解決煤炭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今年1至5月份,內蒙古煤炭産量已經突破2億噸,産量位居全國第一,同時在礦區環境治理、棚戶區改造及礦區農牧民生産環境改善等方面進一步加大解決力度。此項工作是自治區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惠民工作。該調節基金將主要用於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和平抑市場物價、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補貼、礦區環境和生態恢復治理、煤炭資源枯竭礦區轉産補助等方面。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標準為:褐煤每噸徵收8元,無煙煤每噸徵收20元,其他煤種每噸徵收15元。煤炭價格調整基金由地方稅務局在徵收資源稅時一併徵繳。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實行按月申報,按月繳納,徵收的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全額繳入自治區和盟市級國庫。
同時,自治區政府有關負責人要求,各有關部門、盟市旗縣在紮實做好調節基金徵收工作的同時,更要繼續加大對煤炭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推動煤炭産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記者蘇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