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責任、突出重點,加強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工作,堅持專業防控和社會動員相結合的原則,充分依託現行政府管理體系,依託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依託中央單位和駐京部隊衛生管理體系,依靠社會單位和廣大市民,全力做好當前社會面防控工作。依據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社會單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責任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對本單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各單位防控工作要“做到四個明確、抓好四個環節、強化三項工作”,嚴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單位暴發或流行。
一、強化防控意識,明確責任、機構、人員和目標
(一)明確責任。按照“行業系統誰主管誰負責”、“社會單位誰的人誰負責”、“行政管理誰審批誰負責”、“大型活動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系統和社會單位承擔相應管理責任,主要領導為本單位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明確機構。各單位要成立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主管本單位公共衛生工作或安全保衛的負責人牽頭,指定或設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部門,承擔本單位防控管理工作任務。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設立公共衛生管理機構。
(三)明確人員。各單位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防控工作。600人以上單位按職工人數600:1比例配備專職公共衛生管理人員,不足600人的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公共衛生管理人員。賓館、飯店、旅店、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經營單位等公共場所或者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應當配備公共衛生管理專員,做好本單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以及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空氣質量安全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國際交流會議和承辦大型活動的單位,要按照大型活動有關管理規定,指定專人負責防控工作。
(四)明確目標。層層簽定責任書,嚴防甲型H1N1流感在本單位內部暴發或流行。按照市政府關於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和應急預案相關規定,主動接受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按照行業、系統管理部門的要求以及衛生行政部門的標準規範,加強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內部聯防聯控。
二、落實防控措施,抓好監測報告、日常防控、公眾宣傳和物資保障
(一)抓好監測環節,發現病例及時報告。
1、加強健康監測。對本單位員工健康狀況進行監測登記,要求並督促本單位從國內、國外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地區的歸來人員自行居家隔離觀察7日,從其他國家歸來人員自行健康觀察7日。同時要求員工自覺做好自身和有上述外出經歷的家庭成員的健康觀察,日常居家過程中注意開窗通風、進行個人物品和環境的清洗消毒。對本單位外來人員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康問詢和聯絡登記制度。對因病缺勤人員要仔細詢問病情,監測健康狀況並進行登記和追訪。
2、發現病例及時報告。發現本單位出現流感樣症狀人員,要及時向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電話見附件)。
3、配合做好消毒隔離工作。已發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單位,應當配合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採取必要的消毒、隔離等措施,並督促密切接觸者主動接受集中醫學觀察。根據疫情變化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指定專門場所,在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本單位密切接觸者實施隔離觀察,並提供相關保障。隔離期間,單位不得停止支付被隔離人員的工作報酬。
(二)抓好日常防控環節,做好公共衛生管理。
1、強化單位內部公共衛生管理。各單位均要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落實消毒、通風等日常防控措施,上班期間堅持每日開窗通風2次以上,每次開窗時間要保持15—30分鐘,保證空氣流通。機場、車站、賓館、飯店、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要有專人負責,定期開展對人員居室和工作場所、食堂等公共活動區域,以及地面、墻面、櫃臺、貨架、車輛、公共衛生間、電動扶手帶、門把手等部位的衛生檢查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各單位要經常開展單位內部的群眾性衛生運動,加強環境衛生建設,及時清掃容易滋生蚊蠅等病媒生物的場所。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強對餐飲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定期檢查其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及個人衛生狀況,堅決杜絕工作人員帶病上崗現象。
2、加強人員管理。中小學、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和落實學生晨午檢制度、學生健康狀況家庭監測日報制度以及因病缺課健康監測制度。施工單位要對建築工地實行封閉管理,嚴格工地人員出入登記制度,人員進入工地前要進行體溫檢測。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做好場所消毒和人員健康監測等各項工作,發現發熱和流感樣症狀者,應拒絕其進入活動場所,並提供就醫指導。活動期間實行零報告制度。
(三)抓好公共宣傳環節,普及防控知識。公共場所以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要做好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賓館飯店前臺明顯位置要放置健康宣傳告示、折頁等印刷品,並利用廣播、閉路電視等各種宣傳工具,做好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門診大廳、住院部要擺放宣傳材料,醫務人員應當做好面向患者的健康宣傳。
(四)抓好物資保障環節,做好防控物資儲備。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單位防控工作實際需要,儲備必要的防護用品、消毒用品等,保障防控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學校、醫院、賓館飯店、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要按照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配備體溫計、測溫儀等設施設備並保證其正常使用。
三、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制度建設、內部培訓和自查整改
(一)加強防控制度建設。
1、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不同特點,制定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方案,規範工作流程,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要主動與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溝通渠道,固定聯絡人員、聯絡電話,保持聯絡暢通,並接受專業機構的指導和檢查。
2、加強應急值守。各單位要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完善應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確報告人、報告程序、報告內容和報告時限。發現3名以上員工出現不明原因流感樣症狀時,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單位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報告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並向上級主管單位逐級報告。
(二)加強單位內部培訓。定期開展防控工作動員和健康教育活動,並記錄在案。定期安排單位主要負責人、防控工作具體責任人參加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培訓。利用網絡、公共櫥窗、內部報刊等多種手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張貼和發放各類宣傳用品。
(三)加強自查整改。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通告要求,切實做好單位內部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定期檢查,並要對每次檢查記錄在案。對未依法依規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而造成本單位甲型H1N1流感暴發或流行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突出重點加強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09〕18號)的規定追究責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北京市衛生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聯絡方式
序號 單位 聯絡電話
1 北京市公共衛生熱線 12320
2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4212461
3 東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4044992
4 西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5836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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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朝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8778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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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豐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3811956
10 石景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866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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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延慶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918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