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克林黴素注射劑臨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最近,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向全國通報了克林黴素注射劑嚴重不良反應的情況。為有效防範克林黴素臨床使用風險,保障醫療安全和患者用藥安全,我部組織專家制定了《克林黴素注射劑臨床使用注意事項》,現印發給你們,並就加強克林黴素注射劑臨床使用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克林黴素注射劑臨床使用的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38號)要求,提高合理用藥的水平。臨床醫師要嚴格按照克林黴素注射劑適應證和用法用量規範使用;藥師要加強對臨床使用克林黴素注射劑的用藥審核和監測,確保用藥安全。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強克林黴素注射劑用藥監測和使用患者的管理。要準確掌握使用克林黴素注射劑患者的情況,做好臨床觀察和病歷記錄,注意防範克林黴素注射劑説明書未提示的、新的嚴重不良反應;發現可疑不良事件要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對出現損害的患者及時進行救治,並按照規定報告;要妥善保留相關藥品、患者使用後的殘存藥液及輸液品等,以備檢驗;根據病情如確需臨時性超適應證、超劑量或改變給藥途徑時,要有循證醫學的依據,充分評估用藥風險,並做好記錄。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用藥安全的監管,指導醫療機構做好克林黴素注射劑相關不良事件的監測和報告工作;要與當地藥監部門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發現不良事件採取果斷措施進行科學處理。
附件:克林黴素注射劑臨床使用注意事項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克林黴素注射劑臨床使用注意事項
一、適應證
適用於革蘭陽性菌引起的呼吸道、關節與軟組織、骨組織、膽道等的感染以及敗血症、心內膜炎等;還適用於厭氧菌引起的腹腔和盆腔感染,以及厭氧菌敗血症等。
二、藥理
藥效學特點:克林黴素作用於敏感菌核糖體的50S亞基,阻止肽鏈的延長,從而抑制細菌細胞的蛋白質合成。克林黴素磷酸酯在體外無活性,進入體內後迅速水解為克林黴素而起到抗菌作用。
藥動學特點:口服吸收快而完全,進食對吸收的影響不大,蛋白結合率高達92%~94%。口服鹽酸鹽150mg,45~60分血藥濃度達峰,為2~3μg/ml。肌注後血藥達峰時間,成人為3小時,兒童為1小時。靜注300mg,10分鐘血藥濃度為7μg/ml。體內分佈廣泛,可進入唾液、痰、呼吸系統、胸腔積液、膽汁、前列腺、肝臟、膀胱、闌尾、精液、軟組織、骨和關節等,也可透過胎膜,但不易進入腦脊液中。在肝臟內代謝,部分代謝物可保留抗菌活性。代謝物由膽汁和尿液排泄。在尿中收集到的原形藥物約佔體內總藥量的1/10。t1/2為2.4~3小時,小兒2.5~3.4小時,肝、腎功能不良時可略延長,為3~5小時。血透和腹腔透析不能有效地使本品清除。
三、用法用量
成人革蘭陽性需氧菌感染,1日600 mg~1200mg,分為2~4次肌注或靜滴;厭氧菌感染,一般1日1200 mg~2700mg,分為2~4次靜脈滴注。兒童1月齡以上,重症感染1日量15~25mg/kg,分為6或8小時一次靜滴給藥。肌肉注射量:成人,1次不超過600mg,超過此量則應靜脈給予。靜脈滴注前應先將藥物用0.9%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600mg本藥物應加入100ml~200 ml 的輸液中,滴速宜緩慢,至少輸注30至50分鐘。一小時內滴注的藥量不宜超過1200mg。
四、不良反應(據説明書記載)
(一)局部反應:肌肉注射後,在注射部位有時出現疼痛,硬結及無菌性膿腫,長期靜脈滴注應注意靜脈炎的出現;
(二)胃腸道反應:偶見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痛及10%~30%患者可出現腹瀉,1%~2%的病人可出現偽膜性腸炎;
(三)過敏反應:少數病人可出現藥物性皮疹,偶見剝脫性皮炎;
(四)對造血系統基本無毒性反應,偶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等一般輕微且為一過性;
(五)可發生一過性鹼性磷酸酶、血清轉氨酶輕度升高及黃疸、腎功能異常。
五、注意事項
(一)本藥與林可黴素有交叉耐藥性,對林可黴素過敏者禁用;
(二)孕婦和一個月以下嬰兒不宜應用本藥;因本品注射劑含有苯甲醇,故兒童禁用本品肌注;4歲以內兒童慎用;兒童(一個月以上到16歲)使用本品時應注意肝腎功能監測;
(三)克林黴素可吸收分泌至母乳中,確實需要用本藥則須中止哺乳;
(四)對老年患者應用尚缺乏研究,但臨床經驗提示老年人出現腸道菌失調的機率更高,須特別注意;
(五)用藥期間須密切注意大便次數,如出現排便次數增多,應注意偽膜性腸炎的可能,須及時停藥並作適當處理;
(六)肝、腎功能損害者、胃腸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抗生素相關腸炎的患者要慎用;
(七)因本藥不能透過血腦屏障,故不能用於腦膜炎;
(八)克林黴素可增強神經肌肉阻滯劑的作用,兩者應避免合用;不宜加入組成複雜的輸液中,以免發生配伍禁忌;體外試驗顯示克林黴素與紅黴素具有拮抗作用,應避免合用。
六、警示
(一)警惕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偽膜性腸炎和剝脫性皮炎的發生;
(二)要警惕ADR監測中心新通報的而我國克林黴素注射劑説明書沒有提示的、新的嚴重不良反應:即過敏性休克、呼吸系統損害、泌尿系統損害(血尿)和急性腎功能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