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在“兩型社會”建設先行先試過程中出現的一般性偏差和失誤,可寬容對待。昨日獲悉,省紀委已正式出臺《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在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中保護與支持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若干意見》,為先行先試護航。
《意見》要求,堅持注重實績、寬容失誤、寬嚴相濟三大原則,對先行先試中出現過失違紀情節較輕的,對犯有錯誤能主動改正或有立功表現的,對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或受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影響而出現失誤、錯誤的,可視情況從輕、減輕或免予紀律處分。“在全國正式文件中,鮮見有條款明確規定對先行先試的失誤寬容對待。”省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説,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樹立保護與支持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執紀執法理念,把嚴格規範幹部行為與為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營造寬鬆環境結合起來。
省紀委還完善與之配套的5項工作制度:教育引導制度、腐敗風險提醒制度、信訪核查反饋制度、監督約束制度、勤廉兼優獎勵制度,同時,試行案件助辯制度和受處分黨員幹部回訪幫扶制度。“在處理先行先試中出現的違紀案件時,湖北省將試行由違紀者所在單位黨員幹部對其所犯錯誤的性質、情節和影響等進行助辯。”省紀委體系辦負責人説,目的就是要充分考慮各種因素,依紀依法作出恰當處理,保障違紀黨員幹部的合法權益。